法律渊源的司法主义界定
更新日期:2020-07-14     来源:法学论坛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法律渊源的司法主义界定》为作者:周安平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什么是法律渊源,以及什么可以成为法律渊源,法学界并无共识。从司法主

《法律渊源的司法主义界定》为作者:周安平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什么是法律渊源,以及什么可以成为法律渊源,法学界并无共识。从司法主义视角来看,作为法律渊源,它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必须是司法判决的明示理由,(2)必须具有规范效力;(3)必须具有一定的客观性;(4)作为判决的理由,它本身并不需要再证明。基于司法主义的立场,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法定渊源与酌定渊源。在法定渊源中,大陆法系是制定法,英美法系是判例,我国则除了制定法外还包括司法解释,判例则不是我国法律渊源。在酌定渊源中,习惯、正义观念、权威理论、政策等,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也可以成为法律渊源。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