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对唐代拾遗和补阙制度的研究,多被囊括在研究唐代监察制度和谏官制度的论著中。直到21世纪初,傅绍良、赖瑞和和赵建建等先生才开始进行些专门研究[傅绍良:《唐代谏官与文学》,博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02年;《唐代诗人的拾遗、补阙经历与诗歌创作》,《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4期,第56-61页;《论唐代诗人受拾遗补阙诸官的政治心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2期,第85-89页。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第二章,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11—151页。赵建建:《唐代拾遗的使职工作》,《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增刊,第12-17页。]。他们所基于的史料无一例外地都包括两《唐书》,因此,考证好两《唐书》中有关拾遗、补阙的任职情况,有利于后人进一步研究唐代拾遗、补阙。
关于唐代拾遗、补阙的起源、官品、员额,《唐会要》记载:“垂拱元年(685年)二月二十九日敕:‘记言书事,每切于旁求;补阙拾遗,未宏于注选。瞻言共理,必藉众才,寄以登贤,期之进善。可置左、右补阙各二员,从七品,左、右拾遗各二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行列次于左、右史之下。仍附于令。’至天授二年(691年)二月五日,各加置三员,通前五员。大历四年(769年)十二月一日,补阙、拾遗各置内供奉两员。又七年(772年)五月十一日敕:‘补阙、拾遗,宜各加置两员。’”[王溥:《唐会要》卷56《左右补阙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965页。]其具体职责为:“掌供奉讽谏,扈从乘舆。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议,小则上封。若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不闻于上,则条其事状而荐言之。”[刘昫:《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845页。 ]可见,拾遗、补阙为武则天时始创。他们虽官品低下,但却是皇帝近臣,行使讽谏皇帝、举荐贤良忠孝之人的权利,其员额有两次变化。后来,又加置“拾遗、补阙内供奉”两官。关于这类官,在《唐六典》左拾遗、右补阙条中有此叙述:“亦置内供奉,无员数,资望、俸禄并如正官。右拾遗亦同也”;“无员数,才职相当,不待阙而授,其资望亦与正官同,俸禄等亦全给。右补阙亦同。”[张说等,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9《左拾遗》《左补阙》,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47页,转引自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第147页。]赖瑞和先生认为此类官大历四年之前就存在了[详见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第150页。],是一种资望、俸禄与正官相同的、“正式员额外”的“员外官。”[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第147页。]
据统计,两《唐书》中记载曾任拾遗、补阙者的人数约有243人,其中所任拾遗、补阙记载有歧误的任职者有13人,今先将本传中互歧者9人列表于下:
序号 姓名 《旧唐书》本传 《新唐书》本传
1 张说 授太子校书,累转右补阙……久视年,则天幸三阳宫,自夏涉秋,不时还都,说上疏谏。[除本传外,《旧唐书》卷120《徐坚传》也记载:“圣历中……引坚为判官……坚又与……右补阙张说同修三教珠英。”第3175页。] 授太子校书郎,迁左补阙……久视中,后逭暑三阳宫,汔秋未还。说上疏。
2 张九龄 玄宗在东宫,举天下文藻之士,亲加策问,九龄对策高第,迁右拾遗。 以道侔伊吕、科策高第,为左拾遗。[除本传外,《新唐书》卷45《选举志下》记载:“玄宗即位,厉精为治。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上疏”,第1176页。]
3 刘贶 开元初为左拾遗。 历右拾遗内供奉。
4 萧昕 天宝初,复举宏辞,授寿安尉,再迁左拾遗。 调寿安尉, 累迁左补阙。
5 王涯 贞元二年十一月,召充翰林学士,拜右拾遗、左补阙、起居舍人,皆充内职。 久之,以左拾遗为翰林学士,进起居舍人。
6 独孤郁 元和初,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入第四等,拜左拾遗。 元和初,举制科高等,拜右拾遗。[除本传外,《新唐书》卷146《李吉甫传》记载:“裴均以尚书右仆射判度支,结党倾执政。会皇甫湜等对策,指摘权强,用事者皆怒,帝亦不悦。均党因宣言:‘殆执政使然。’右拾遗独狐郁、李正辞等陈述本末,帝乃解”,第4740页。]
7 刘栖楚 王承宗甚奇之。后有荐于李逢吉,自邓掾擢为拾遗。[除本传外,《旧唐书》卷17上《敬宗纪》记载:“长庆四年……班退,左拾遗刘栖楚谏,头叩龙墀血流,上为之动容,仍赐绯鱼袋”,第509页。] 王承宗奇之,荐于李逢吉,繇邓州司仓参军擢右拾遗。
8 蒋偕 以父任历官左拾遗、史馆修撰,转补阙。 偕以父任,历右拾遗、史馆修撰,转补阙。
9 柳玭 高湜辟为度支推官。逾年,拜右补阙。 玭以经明补秘书正字,由书判拔萃累转左补阙。
另外,孙处玄,《旧唐书》本传载其于“长安中,征为左拾遗”[《旧唐书》卷192《隐逸·孙处玄传》,第5123页。],但据《新唐书》卷60《艺文志四》所列包融诗所载:“融与……江宁有右拾遗孙处玄……十八人皆有诗名”[《新唐书》卷60《艺文志四》,第1610页。]。皇甫冉,《新唐书》本传记载“天宝中,踵登进士……迁累右补阙,卒”[《新唐书》卷220《文艺中·皇甫冉传》,第5771页。],但《新唐书》卷60《艺文志四》皇甫冉诗集下载:“天宝末无锡尉,避难居阳羡,后为左金吾卫兵曹参军、左补阙”[《新唐书》卷60《艺文志四》,第1576页。]。刘迅,《旧唐书》本传作“迅,右补阙”,[《旧唐书》卷102《刘迅传》,第3174页。]而《新唐书》卷71上《宰相世系表一上》则曰:“迅,左补阙”[《新唐书》卷71上《宰相世系表一上》,第2251页。]。于琮,《旧唐书》本传记载“中书舍人李潘知贡举,颢以琮托之,擢第,授左拾遗”[《新唐书》卷104《于琮传》,第4009页。],但《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则记载大中十二年春正月,“以前乡贡进士于琮为秘书省校书郎,寻尚皇女广德公主,改银青光禄大夫、守右拾遗、驸马都尉”[《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第642页。]。
以上合计共有13处歧误,现根据唐代其他史料逐一考证:
(一)张说
据上表,《旧唐书》本传言“久视年,则天幸三阳宫,自夏涉秋,不时还都,说上疏谏”,时说任右补阙。而《新唐书》本传也载:“迁左补阙……久视中,后逭暑三阳宫,汔秋未还。说上疏。”又见《唐会要》:“久视元年七月三日,左补阙张说以车驾在三阳宫,不时还都,上疏”[《唐会要》卷30《大内·三阳宫(兴泰宫附)》,第652页。],以及《册府元龟》:“张说为右补阙,久视中以车驾在三阳宫,不时还都,上疏”。[王钦若等编,周勋初等点校:《册府元龟》卷532《谏诤部·规谏第九》,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校订本,第6063页。]同书其他卷也载:“张说为右补阙,则天圣历三年四月幸三阳宫,避暑不时还都,说上疏谏”。[《册府元龟》卷543《谏诤部•直谏第十》,第6214页。]可知,这五处记载的虽均为同时同一事,但只有《新唐书》本传及《唐会要》两处言其任“左补阙”,而有其余三处为“右补阙”。因尚未找到其他材料佐证,现在只能猜测张说所任可能是右补阙。
(二)孙处玄
《润州江宁县瓦棺寺维摩诘画像碑》言:“邑人左补阙冯宗、右拾遗孙处元等,并资忠履孝,抱义怀仁,凝大江之精灵,郁高山之景行。”[董诰等:《全唐文》卷266黄元之《润州江宁县瓦棺寺维摩诘画像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701页。]按:同书同卷孙处元传言:“处元,润州人。长安中征为左拾遗,神龙初,功臣桓彦范等用事,处元遗彦范书,言时事得失,不纳,乃去官还乡里。”[《全唐文》卷266《孙处元传》,第2697页。]与《旧唐书·孙处玄传》所载“长安中征为左拾遗……神龙初,功臣桓彦范等用事,处玄遗彦范书,论时事得失,彦范竟不用其言,乃去官还乡里。”[《旧唐书》卷192《隐逸·孙处玄传》,第5123页。]大致相同,可知,孙处元即为孙处玄。另外,因为左补阙一般和左拾遗在一起,疑《全唐文》所录的此碑有误。但此碑尚且仅见于《全唐文》,难证此处是否有误。
另有《全唐诗》中孙处玄作者小传:“则天长安中,官左拾遗。”[彭定求等:《全唐诗》卷114《孙处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64页。]以及,《册府元龟》载:“孙处玄为左拾遗。”[《册府元龟》卷805《总录部·弃官》,第9365页。]《唐代墓志汇编》中的“唐故沈夫人墓志铭并序”为“左拾遗孙处玄撰”[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125页。]。综上,除《旧唐书》中记载外,共有4处言孙为左拾遗,2处为右拾遗,可知孙处玄应为左拾遗。
(三)张九龄
《旧唐书》本传载其所任为右拾遗,《新唐书》则为左拾遗。孰是孰非,现考证如下:
《资治通鉴》:开元元年冬十月“乙巳,车驾还京师……左拾遗曲江张九龄,以元之有重望,为上所信任,奏记劝其远谄躁,进纯厚,其略曰……元之嘉纳其言”[司马光著,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第210唐睿宗开元元年十月乙巳,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6690页。]。《唐会要》:“张九龄……为左拾遗。先天元年九月,将幸新丰之温汤,九龄、朝宗以时属收获恐妨农事上疏切谏。帝大悦,召见慰谕各赐衣一副。”[《册府元龟》卷549《谏诤部·褒赏》,第6289页。]《上姚令公书》:“月日,左拾遗张九龄谨奏记紫微令梁公阁下”。[《全唐文》卷290张九龄《上姚令公书》,第2942页。]《唐尚书右丞相中书令张公神道碑》言:“公讳九龄……擢秘书省校书郎,应道侔伊吕科对策第二等,迁左拾遗”。[《全唐文》卷440徐浩《唐尚书右丞相中书令张公神道碑》,第4489页。]另有《唐张子寿先生九龄年谱》,举《通典》卷17等处,判断其官为左拾遗。[杨承祖:《唐张子寿先生九龄年谱》,王云五主编:《新编中国名人年谱集成》第十一辑,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6-17页。]顾建国先生从之。[顾建国:《张九龄年谱》,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51页。]据是文,张九龄似任左拾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