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系统,作为城市骨架,不仅承担着城市交通运输功能,同时还作为一种线性城市空间承担着塑造良好城市空间形态的功能。按照现代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理论,对整个城市的道路系统按其使用功能划分,分两种道路类型,一类交通性道路,另一类是生活性道路。交通性道路主要负责承担城市快速、中长距离交通运输功能,也就是 “通”的功能,而生活性道路主要负责承担城市低速、短距离的临近生活交通,也就是 “达”的功能。两种类型道路在功能上是截然不同的,也就理应出现不同的线性城市空间形态。
然而,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在现代的城市道路设计中,无论是交通性的道路还是生活性的道路,通常都只考虑满足机动车的需求,而忽略市民需求,都仅仅是把道路看作一种通道而非城市空间。这样的设计理念,使得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道路,这两种本应在空间形态上截然不同的道路空间实际是几乎没有差别,如果说有的话,那就仅仅是道路红线宽度不同而已。因此,无论是本着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还是塑造富有丰富变化的城市空间的角度,都有必要进行塑造适合于城市生活性道路空间形态的思考和探索。
二、生活性道路的空间特质
城市生活性道路由于其主要交通功能在于“达”,因此它是与居住生活临近的道路,与市民生活内容息息相关,是弱交通性、强生活性的线性空间。其空间特质应包括:
2.1边界清晰,尺度亲切;
生活性道路应有清晰的轮廓和明确的边界,而这个边界常常与生活区相关的各种各样的围墙有关,它们界定着道路边缘的位置,这个边界让道路独立出来成为与围墙内生活联系紧密的场所。同时,生活性道路还应有亲切的空间尺度,这主要包括适宜的道路红线宽度和尺度亲切的景观及环境小品。边界清晰给生活性道路带来围合、私密的空间感受;亲切的尺度给市民提供愿意在居住小区周围驻足停留交往的空间场所。
2.2环境舒适,景观悦目;
生活性道路应该提供给市民倍感舒适的环境和赏心悦目的景观。这其中道路灯具的选择、路边垃圾桶的颜色和式样、花坛花池、城市家具等环境小品都与交通性道路不同,它更应该体现美观、人的尺度和使用的便利性。同时在植物种类的选择上,也可根据行人和驻足停留的需要,选择高度适宜、景观性强、夏季遮阳冬季落叶、有花有香味的植物类型。
2.3可达性和混合性
生活性道路因为是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因此它又是具有交通可达性和交通类型混合性的空间特质。这个可达性的前提是要接受多种交通类型的混合,这包括机动车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步行,而后两者是生活性道路空间的交通流线应着重考虑的,机动车交通在生活性道路空间中应居于次要位置。
2.4安全性和汇聚人活动的能力
安全性,毫无疑问,对生活性道路空间应该像一种与生俱来的特质,附着在生活性道路空间中,不须强调,但置身其中却能被深切感受。而汇聚人活动的能力是生活性道路空间与交通性道路空间最大的不一样之处。生活性道路空间中就是要有人,有人行走和停留,有人嬉戏和交谈,才能体现生活本身的场景。
三、 “共享街道”的引入,创建以人为本的生活性道路空间
3.1 共享街道理念
共享街道的理念,是构建一个统一体,强调共同体和居住使用者。行人、玩耍的儿童、骑自行车的人、停靠的车辆和行驶的汽车都分享同一个街道。即便是这些用途相互矛盾,实际的设计中也要把汽车放在一种次要的状态。通过重新设计街道的物理表面,为行人开创出社会与物质的支配权。而它并非是一项反对汽车的设计理念,仅仅是把汽车交通纳入了一个以步行环境为主体的完全一体化的道路系统中。
3.2 共享街道的设计特征
1)首先,它是一个居住性的公共空间,机动车和行人共享路面(路面可以是铺装路面也可以不是,但一定要强调连续的表面,强化连续的空间感觉),行人在整条街享有优先权;
2)入口处被明确标出,区域内设有广泛的景观美化带和道路设施;
3)车行道与人行道没有严格的分界,路沿石不升高;
4)机动车行车和车速受到道路景观屏障、弯曲、偏向和道路设施的限制,从而使道路通而不畅;
这样的街道空间形式,能营造一种社区氛围和人性化的场所,虽然它是一个混合用途的公共领域空间,但行人对道路的使用凌驾于机动车,机动车在这样的空间行驶时由于没有路沿石抬高界定的机动车路面和道路中的“约束性”环境设施,使得驾驶员不得不以“闯入者”的心态低速慢行以确保安全。
虽然看起来道路中汽车和行人混合使用时会发生冲撞,但由于共享街道的设计理念具体的设计是实实在在的将机动车交通放置于次要位置,从而使得这样的道路比常规的道路更安全。日本开展的研究实验数据表明:90%的被调查者认为共享街道是为人而不是汽车设计的;67%的人说他们的孩子在共享街道空间玩耍,并且他们认为那样的道路是安全的玩耍场所。在安全问题上,德国、丹麦、以色列等的研究显示,与标准街道相比,共享街道减少超过20%的交通事故,减少超过50%的严重交通事故,从中受益最多的是行人、儿童和骑自行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