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两类公司的应然属性梳理
更新日期:2020-08-17     来源:政法论坛   作者:卢瑾  浏览次数:165
核心提示:《我国两类公司的应然属性梳理》为作者:卢瑾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我国两种形态的公司立法规定存在偏离各公司应然属性的问题,使得两类

《我国两类公司的应然属性梳理》为作者:卢瑾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我国两种形态的公司立法规定存在偏离各公司应然属性的问题,使得两类公司差异弱化,问题频出。现对我国两类公司的应然属性进行梳理:设立公司时股东出资形成公司财产环节的差异诸如股份表现形式,股东人数、规模等都是特有属性差异,而以股东经营控制、组织管理、股权流转、清算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财产运作环节的差异才应是两类公司本质属性差异。不同的信息披露与会计方法、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配置应是体现二者属性差异的辅助工具。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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