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女性主义”家庭伦理文化探究
更新日期:2018-01-30     来源:南方文坛   浏览次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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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大师之一的巴金,在其早期从事家庭系列小说创作,关注当时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一直在关注着中国女性的命运与前途。在母亲“仁爱”思想的长期影响下,在“新文化”思潮的强力熏染下,在西方“女性主义”精神的强烈感召下,巴金形成了其创作思想方面独具一格的“人道主义”女性观。这种女性观以“人道主义”思想为基础,主张个性独立,力倡妇女解放,号召女性追求平等自由,摆脱“奴性”束缚,追求幸福,实现男女两性之间关系和谐等。在“人道”的“女性观”的引导下,巴金在20世纪20、30年代家庭系列小说创作中,在深刻揭露当时社会矛盾的同时,也极其自然地关注着中国女性如何实现独立、解放、自由、幸福等问题。这种新视野下对女性问题的关注与探究,在很大程度上,深化了巴金家庭小说创作的“人文”内涵,拓展了其小说创作的新领域,也开启了其小说创作的新思路。
一、揭批传统的封建“男性主义”旧伦理、文化的罪愆
巴金揭露当时社会黑暗,关注女性命运,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传统的封建“男性主义”旧伦理、文化的批判。传统的封建“男性主义”旧伦理、文化是一种“注重男权”的特权伦理、文化。这种伦理、文化置男性于社会顶层,他们手握封建旧伦理、文化赋予的特权,欺凌、压榨女性;利用封建伦理、文化的“道统”思想,牢牢掌控女性,迫使女性依附。对拂逆男权“圣意”之女性,施以打压,轻则“致残”,重则“夺命”。对这种违反“人道”、“人性”、“人权”的做派,出身于封建世家的巴金,对此有着深刻的体悟和认知。在其早期创作的系列家庭小说中,巴金对“非人道”的“男性主义”特权伦理、文化,在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面”和探究社会问题的“深度面”,都予以了相当充分地揭露和批判。
1.严斥漠视“人权”的封建旧伦理、文化的专权腐化,任性妄为
封建霸道的旧伦理、文化,因尊崇封建男性家长“至高无上”的权威,因而致使他们专权腐化、任性妄为。在这方面,高公馆的高老太爷堪称“典范”。在高公馆,“四世同堂”的高老太爷处于“至尊”地位。他目空一切,掌控一切,用封建“忠义”、“孝悌”伦理、文化教育子孙,“意志即是权威,命令便是法律”。他的想法、意见,尽管十分荒谬,违反“人权”,但只要他认为是正确的,整个家族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便是违背“天理”,大逆不道。在他一手策划、直接参与下,整个高公馆变成了人间“地狱”,诱发了一出出惨无人道的人间悲剧。”“在他人生的后半段,他因与封建老朽冯乐山私交甚好,为示情谊,他便强令在高公馆为他服了七八年苦役、忠心侍主的十六七岁的婢女鸣凤去给六七十岁的冯老太爷作‘小’,导致忠贞、刚烈的鸣凤投湖自尽”;[1]鸣凤夭亡后,他又凭一己之私愿,迫使另一婢女婉儿顶替代嫁,致使婉儿一生凄凄惶惶,不尽人意。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享有至尊权威的老太爷,与其表面上道貌岸然的公平、公义相较,他的个人私生活又是那么的荒诞不经,令人鄙视唾弃。年轻时的高老太爷常和妓女厮混,与戏子厮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晚年的他,心理依旧一如既往的“淫癖”,与儿子克安共宠一个花旦,还时常把戏子带到家里,搞一些让人“倒胃口”的做派;甚至在他66岁生日的当天,众人为他“庆生祝寿”时,在这样庄重严肃的场合,他依然能泰然自若地笑看客人与戏子们的调情,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小说正是通过对高老太爷言行的对比,完成了对高老太爷这一人物形象的刻划,并在塑造、刻划这一人物形象的同时,也严厉斥责了封建旧伦理、文化漠视“人权”的“专权腐化、任性妄为”的“劣根”。
2.揭露有违“人道”的封建旧伦理、文化的作揖驯顺、盲目依从
对封建旧伦理、文化的“作揖驯顺、盲目依从”这一“劣根”的揭露,主要体现在“激流三部曲”中觉新这个主要人物的塑造、刻划上。觉新,高家的“长房长孙”,因身负封建家长的“厚望”,在封建旧伦理、文化的长期熏染下,不自觉地养成了对封建尊长“作揖驯顺、盲目依从”的性格。年轻时的觉新,尽管学业成绩优异,怀有奋发有为的远大理想,一度想出省、出国学习、深造。但因其爷爷高老太爷怀有“四世同堂”的美梦,为了帮助爷爷实现这一美梦,觉新便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和理想,接受了爷爷对他的人生安排,把自己的睿明颖慧都用在了打理生活琐事上,虚度了青春,耗尽了才华。觉新的这种人生际遇,固然有封建势力的强力胁迫,但其“作揖驯顺、盲目依从”的性格也应该是导致这种人生凄惶的主因之一。同样,因为觉新这种“作揖驯顺、盲目依从”的性格,在其短暂的婚姻生活中,使他先后失去了三位挚爱他的女性和两位“骨肉血亲”。觉新和姨表妹钱梅芬倾心相爱,后来觉新的继母和梅芬的母亲钱太太因打牌起纠纷、闹矛盾便葬送了两人的爱情。觉新另娶李瑞珏,梅芬也由母亲做主,改嫁他人。婚后梅芬的生活很不如意,丈夫早死,自己也最终在对觉新的念念不忘中亡故。李瑞珏是高家用“抓阄”的方式娶来的媳妇,为人仁厚,高家上下交口称赞,但她在高家第二次“生产”时,高老太爷的遗孀陈姨太假借高老太爷去世不久,在家“生产”会有“血光之灾”,逼迫瑞珏去城郊的看林房“生产”,致其惨死。瑞珏死后不久,她和觉新的“长子”,年仅5岁的海臣也因重疾夭折。在接连不断的人生打击下,觉新深感痛楚与绝望。这时,姑表妹蕙来到高公馆,出现在觉新的生活中。她对觉新充满爱意的关怀,使觉新“枯木逢春”,再次沐浴了爱情的暖流。“可是事与愿违,蕙表妹很快也被父亲周伯涛许嫁封建遗少郑国光。此后不久,蕙也被封建的包办婚姻送上了祭台,成了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又一牺牲品。”[2]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觉新不是极度的“作揖驯顺、盲目依从”,稍微做点反抗,表达一下自己对封建包办婚姻不满的话,事情极有可能出现极大的转机。觉新的继母和梅芬的母亲并不是执意反对觉新和梅芬的结合,两位母亲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且对未来的“儿媳”和“姑爷”都很满意,她们只是一时“斗气”,借儿女婚姻发泄彼此的不满。如果觉新稍加争取,他和梅芬的姻缘就极有可能“天遂人愿”;同理,瑞珏也就不会因为觉新的“作揖驯顺、盲目依从”而在第二次“生产”时“母子俱亡”;蕙表妹也有很大的可能给觉新的第三次婚恋“雪中送炭”,从而慰藉觉新倍感凄凉的身心。因此,可以这样说,封建“孝悌”的旧伦理、文化把觉新培养成了“作揖盲从”的“顺民”。反观之,觉新的人生凄苦的经历也恰恰揭露了有违“人道”的封建旧伦理、文化“作揖驯顺、盲目依从”的“劣根”。
3.批判有悖“人性”的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偏执愚顽、凶暴张狂
传统的封建旧伦理、文化“偏执愚顽、凶暴张狂”的“劣根”,在巴金早期系列家庭小说中,亦有全面而醒目的展现。高老太爷为了“同道”之谊,不顾当事人的感受,私相授受,把婢女鸣凤当作一件物品,直接送给孔安会头目冯乐山做“妾”。在鸣凤抵死不从,投水身死后,高老太爷丝毫不去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合理,是否合乎“人性”。为了所谓的朋友“信义”,又固执己见,让另一婢女婉儿去“顶包”替代。这充分体现了高老太爷性情中“偏执愚顽”的一面。“还是这个高老太爷,为了能让高、冯两家的情谊代代相传,竟然和冯老太爷冯乐山共同图谋,想主宰孙子觉民和冯乐山侄孙女的婚事。”[3]觉民因深爱琴表妹,在觉慧等人的协助下,离家出走,成功逃婚。高老太爷在知道觉民逃婚的事实真相后,对儿子克明和儿媳周氏破口大骂,又严厉呵责觉新,几近苛刻地要求觉新限期把觉民找回来。否则就把觉民这个高家的“不肖子弟”逐出家门,并登报声明断绝和觉民的祖孙关系。当觉新向他表达觉民对自己婚姻的看法时,高老太爷便怒不可遏,大发雷霆,并坚称“自己说的话就是真理,自己做的事就是公义”。从觉民抗婚这件事上,可以看到笃信封建旧伦理、文化的高老太爷性情中“凶暴张狂”的一面。此外,像钱太太包办梅芬的婚事,虽失之草率,但从封建礼法的规范来看,并不失“礼”,亦不越“礼”。至于梅芬的惨死,从封建旧伦理、文化的角度来看,在“礼”上找不出任何过错。而梅芬如果违命不从,才是不守孝道,让人非议。封建旧伦理、文化就是凭借其“偏执愚顽、凶暴张狂”的“强力”,强制性地把诸如梅芬、瑞珏、蕙等无辜女性一个一个、名正言顺地过早地送到了人生的终点。封建旧伦理、文化的这种“偏执愚顽、凶暴张狂”的恶性,连主子、小姐都躲避不过,更遑论婢女、仆妇了。婢女倩儿,平时像个“会说话的工具”,尽着仆女的本分,忠实地做着一切。而一旦得病,便被主人像条“破抹布”一样扔在一边,不管不问。当倩儿病情危重,朝不保夕,觉新看不过去,找其主人四太太王氏商量给倩儿医病,王氏却异常“偏执愚顽”地表示“她是我的丫头,死活不用你来管!”。更让人气愤不过的是当仆妇汤嫂向四太太报告倩儿的死讯时,四太太却因为汤嫂打搅了她和四老爷的“早休”,而异常“凶暴张狂”地将汤嫂骂了个狗血喷头。以上所述事例,无一不是封建旧伦理、文化“偏执愚顽、凶暴张狂”这一“劣根”的具体、形象的阐释。这种形象化的阐释,反过来,也为封建旧伦理、文化的罪愆写上了罄竹难书的一笔。
二、礼赞符合时代潮流的“女性主义”的新型家庭伦理、文化
巴金的“人道主义”的女性观,以“人道主义”为基础,提倡符合人性、人道的女性主义的新型家庭伦理、文化,赞美女性宽仁无私,倡导男女两性对称平等,讴歌女性自主解放等。巴金在其早期系列家庭小说创作实践中,不仅对不符合“人道”,漠视“人权”,有悖“人性”的封建“男性主义”旧伦理、文化,不遗余力地进行揭批,而且还从新的“女性主义”视角,对符合“女性主义”要义的新型伦理、文化,倾注满腔热情,极力地进行讴歌和礼赞。
1.赞美女性无私忘我,赞许女性奉献牺牲
巴金的人道主义女性观,其核心要素之一是“泛爱”与“博爱”,其在伦理、文化方面的体现就是“利他性”,具体体现在爱情、婚恋关系上即是讲求无私忘我,肯定奉献牺牲。《家》中的李瑞珏,因命运的阴差阳错,成了觉新名正言顺的妻子。婚后,她在对待她与觉新的爱情、婚恋的态度是严肃恭敬的,胸怀是坦荡无私的。作为妻子,她对觉新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深情,并以奉献、牺牲的方式,默默地体谅、包容着觉新。她虽然知晓丈夫与梅芬的那段情事,也深知觉新和梅芬至今依然在相知、相爱,但是她并没有像常见的世俗女性那样拈酸吃醋,也没有所谓的怨怼和仇恨。宽忍仁厚的李瑞珏抛开了世俗女性狭隘的偏见,以妻子独有的温情抚慰着觉新。她知道觉新深爱着梅芬,摘梅、剪梅、插梅便成了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她看到觉新与梅芬重逢时泪眼相对,淑英等一伙人又在旁边揶揄嘲讽时,她很得体大方地处置了这件事:她满面含笑地把儿子海臣牵给觉新拉着;自己又像姐姐安慰受了委屈的妹妹一样,扶着梅芬走开了。对待“情敌”梅芬,瑞珏没有小肚鸡肠,处处对丈夫昔日的“恋人”严加防范,小心戒备。相反,她能体会丈夫与梅芬的那段“情殇”,能设身处地地理解梅芬,并与梅芬倾心相交,坦诚相待。像“知己”一般去慰藉梅芬饱受创伤的心灵,并想方设法去缓解梅芬生活、心理压力,千方百计地去减轻梅芬的苦痛。作为高家的“长孙媳妇”,李瑞珏深知丈夫在高家的地位和苦楚,默默地体谅并支持着觉新。在觉新处置自己“生产”这件事上,自己尽管满腹委屈,心有不甘,但她最终还是默默地承受了下来,直至为了觉新的“孝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家》中的另一主角钱梅芬,直到生命的尽头,还不忘嘱托不要让自己深爱着的大表哥知道自己不好的“音讯”,以免引起他的伤恸。而“婢女鸣凤在投湖自杀前的最后一刻,还在想念着自己挚爱着的高觉慧,认为应该为了他的前程和未来牺牲自己。”[4]李瑞珏、钱梅芬、鸣凤这三位光彩照人的女性,以对自己挚爱对象的无私忘我、奉献牺牲的崇高表现,诠释了“真正的爱,是无私奉献,是倾心给予”这一爱情的“真意”。
2.主张男女身份对称,倡导男女地位平等
在探索中国社会当时的女性婚恋问题时,根据对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女性地位、处境的深刻理解,结合对未来社会中国女性如何追索婚恋幸福问题较为深入的研究,巴金给我们提供了关于这一问题的“真知灼见”。其中之一便是“女性必须争取和男性一样,在家庭、社会两层面,在生活、事业各方面,全方位的身份对称,地位平等”。关于这一点,巴金在他的早期系列家庭小说中,给我们做出了较为形象、深刻地诠释。“激流三部曲”中的“琴”,虽出身“大家名门”,家境虽还算显赫,但远未达到高家那样的显贵,也没有高家那样的儿孙满堂,尊卑有序。她父亲早亡,母亲对她较为民主,关爱有加。琴的家庭小环境相对宽松,所受的封建束缚相对较少。在少女时代,她因接受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和“五四”新思潮的影响而迅速地觉醒、觉悟。“她敢于打破封建旧伦理、文化的藩篱,剪掉发辫,勇敢地突破封建旧伦理、文化对‘大家闺秀’的约束,步出家门,走向社会”[5];她敢于面对社会舆论对当时女性的“非礼”苛责,成功地说服母亲,进入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求学,阅读新刊物,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文化。她追求独立解放,争求与男子身份对称、地位平等,并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学校,她和其他男女同学一起,参加了当时 要求“外专”开放“女禁”,实行男女同校的运动。她还同觉民等觉醒男性一起参加争取民主自由的社会运动,参加进步报刊社的会议,出版进步报刊,并积极向进步报刊投稿,宣传新思潮,鼓励女性觉醒,追求平等幸福。在婚恋方面,她主张打破封建旧伦理、文化的“父母之命”的陈规陋习,倡导男女在身份、地位对称基础上的全方位的平等。这些主张、看法与觉民较为一致,两人“同声相连,同命相求”,共同追求对称的婚恋,平等的幸福。在她的支持下,觉民成功地“抗婚”,并冲破重重家庭、社会的阻力,与她举行新式订婚,成功“牵手”。琴和觉民这种男女对称、平等的婚恋,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女性追求的恋爱自主、婚姻自由,也道出了巴金“人道主义”女性观在“婚恋”问题上的“真谛”。
3.讴歌女性独立自主,夸赞女性追求解放
巴金创作的家庭小说中的新女性,在受到新文化、新思潮的洗礼后,都逐渐背弃了封建家庭,逐步消除了封建旧伦理、文化的遗毒,一步步地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走上了“自立自新”的“康庄”大道。她们自觉投身于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个人所希求的独立自主、个性解放。在这方面,高公馆的“姊妹花”淑英、淑华堪称“双姝”,遗世流芳。淑英是一位逐渐摆脱封建旧伦理、文化影响而成功走上“自新自强”之路的新女性。祖父尚在时,就做主包办了淑英和陈克家儿子的婚事。陈克家儿子是一位纨绔子弟,“好事做不来,烂事一大堆”,是个典型的“扶不起的阿斗”。这对淑英来说,无疑意味着毁灭青春。她觉得孤凄无望,抑郁感伤。后来,在觉新、觉民、琴等人的关照下,淑英阅读了不少的进步小说、刊物,受到启蒙,开始觉醒、觉悟。在行动上表现为走向社会,参加进步报刊社的活动,与广大青年社员一起,感受青年人本来应有的充实而火热的青春生活。在个人婚姻问题上,她不满父亲高克明的专暴愚顽,奋起抗争。他从在上海的觉慧的来信中受到鼓舞和暗示,在同琴看过进步剧目《夜未央》后,接受了剧中男女主人公在婚恋问题上的明智做法,并最终在觉新、觉民、觉慧、琴等人的帮忙、协助下,成功逃婚,走出家庭,奔向上海,走上了“独立自主、自新自强”的新生活。淑英的妹妹淑华,在家族中年龄较小,所受的封建旧伦理、文化遗害较少。加之在家族中受到的宠爱偏多,因而养成了直率天真、勇敢乐观的性格。她具有朦胧的民主意识和自由平等的思想。对封建旧伦理、文化强加给女性的束缚,她愤愤不平;对长辈克安、克定等高家不良子弟闹戏子、宠小旦的癖好,她怨怼愤恨;对父母等长辈的不合理、不公正的言行,她敢于直面抗争;对高家这个大家族的种种不良恶行,她敢于抨击攻讦。同时,“淑华也具有潜意识的‘人道’的平等意识。”[6]她同情下人,对觉英、觉群骚扰丫头春兰的行为,她不计后果地予以愤愤地呵责;当婢女倩儿病重无人理会时,她能够主动热情地探望并予以一定的照看;倩儿病亡后,没有新丧衣,她又将自己的新衣送去,让倩儿较为“体面”地下葬。淑华的性格虽不乏天真幼稚、不谙世事的一面,但这位淑雅纯良的新女性在琴、淑英等人的帮助下,也剪掉了头发,走入了学堂,走上了社会,完成了个人人生道路上的华美转身,走上了“自新自强”之路。作家巴金通过在家庭小说中塑造出身于封建世家的淑英、淑华这两个新女性形象,向读者形象地传达了其“人道主义”女性观关于“女性如何独立自主,如何追求解放”的基本观点。通过这两个人物形象的成功刻划,作者也寄托了对当时青年女性的新期望。
三、对与“女性主义”伦理、文化有关的几个问题的追思与探究
持“人道主义”女性观从事家庭小说创作的巴金,在极力揭批封建“男性主义”旧伦理、文化“漠视人权、有违人道、有悖人性”罪愆,礼赞新型“人道”的“女性主义”伦理、文化的同时,亦对这种具有崭新时代特征的家庭伦理、文化进行了积极地追思和有效地探究。
1.对女性受害者和施暴者“双重身份”的认知
封建“男性主义”旧伦理、文化强力侵染下的旧时代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恪守封建伦理纲常,奉守封建伦理教条,攀附男性尊长,成为特权男性的“附庸”和封建家庭的“点缀”。在男性尊长的权势下,长期“攀附依从”的屈辱生活和“盲目跟从”的生活态度,使她们对封建旧伦理、文化的遗毒侵害浑然不觉,“无形中成为了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受虐者’和‘受害者’”。[7]但这种“恶性”的伦理、文化的“隐毒”在侵害女性的同时,又使得受害女性的性格发生严重扭曲。为了排遣委屈,发泄怨恨,他们又常常把对封建尊长的不满喷射到弱小者身上,以便在弱小者面前显示自己的“尊贵”。“这样在无形中封建的旧伦理、文化又引诱着她们不断‘做恶’,默无声息地促使她们成为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帮护者’和‘施暴者’”。[8]“激流三部曲”中的陈姨太、周氏、沈氏等老一辈“主子”妇女就是这一“双重身份”的典型。陈姨太出身社会底层,身份低贱,为生活所迫被人卖给高老太爷做“小”。因出身贫贱,娘家又不显赫,她在高家“不受待见”。晚辈克安、王氏等人侮辱她,甚至连下人王妈也敢狗仗人势,对她斥责、詈骂。在等级森严、尊卑分明的高家,陈姨太无疑是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受害者。长期畸形的婚姻和髙压的生活使得陈姨太内心失衡。为了寻求心理平衡,保持自己“主子”的自尊,她不得不假借高老太爷的威势谋权势、过生活,甚至要通过给他人造成屈辱,使他人“难堪”来维护自己的虚荣。在高家,她为了保护自己,常以狡诈、算计来图谋别人;她常常借刀杀人,以保证自己安然无虞。高老太爷去世后,她借“血光之灾”,间接地谋害了瑞珏;商场失火,她又伙同四太太敲诈觉新。周氏和善愚懦,虽同情鸣凤的不幸,但也愚顽地贯彻高老太爷强令鸣凤去做“小”的指示,并劝觉慧三兄弟不要干涉,听之任之。沈氏虽也曾是“大家闺秀”,但相恶貌丑,不讨丈夫喜欢。本想借生一个儿子“母凭子贵”,无奈“天不遂人愿”,生下淑贞后身价再次降低。丈夫高克定加倍冷落她,成天在外乱嫖滥赌,视沈氏为“空气”。这最终使得沈氏人性扭曲,以“害人虐物”为乐,最终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年仅15岁的淑贞活生生地逼得跳井自杀。从陈姨太、周氏和沈氏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封建旧伦理、文化对女性默无声息地侵染与毒害。这些集“受害者”与“施暴者”“双重身份”于一体的旧时代女性的经历与遭遇,恰恰可以从“女性主义”视角来形象地诠释封建旧伦理、文化的弥天罪愆。这种“寓理于事”的写作手法,即使在今天看来,无疑也是令人称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