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前饲料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登记受理
企业携带企业产品标准文本(送审稿)电子版及纸质版,产品试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或饲料行业协会)办理登记。
2、专家会议审核
原省或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或饲料行业协会)受理后,委托省饲料标准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标准进行会议审查,审查结束后出具《饲料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表明对标准的审查处理意见,企业根据意见对标准进行重新修改或修改后上报原省或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3、企业网上申报
企业按要求登陆相应网站,上传有关资料,进行网上申报。
4. 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或饲料行业协会)网上审核
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或饲料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的标准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传至省技术监督局。
5、企业网上查询
企业提交材料后,可在网上查询标准审核进展情况。
6、拿取备案标准
企业携带要求提交的材料,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拿取备案的企业标准,拿到备案标准后送一份标准原件到省饲料处存档。
二、2015年后标准声明制程序
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委会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地市依据《意见》要求,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革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 并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并强调企业产品标准未按规定程序自我声明公开或备案的,属无标生产。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视为无效声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