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之本
系统论认为,系统是物质世界存在的基本方式和根本属性,自然界是系统的,人类社会是系统的,人的思维也是系统的。物质世界的系统性是客观的、普遍的,是无所不在的。“一些事物不是以这种系统方式存在,就是以那种系统方式存在;从这个角度看不是系统,从另一个角度看仍然是系统;世界上不存在无论如何看都不是系统的事物”[]宇宙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大系统,下面由无数个小系统组成,如太阳系是一个系统,国家是一个系统,家庭是一个系统,工厂是一个系统,人体也是一个系统,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是这个系统的组成部分,万物皆为系统。尽管每个系统表面上千差万别,但是这些系统的运转却遵循一定的法则,任何一个系统都有一个“核心元素”。在不同的系统中“核心元素”的表现和称谓不同,在星球间就是“引力”,在国家就是“中央”,在公司就是“经理”,在家庭就是“妻子”。“核心元素”是系统的主宰,这个系统的主宰可简单可复杂,但是对系统的正常运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自然系统还是人工系统都必须形成或者找到这个“核心元素”,才能推动或者带领系统按照一定的法则有序运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一个系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图谱”的形式描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家庭成员”,一共有13个紧密相连、协调有序的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系统是一个人工系统,和自然系统一样,它的形成和运转遵循系统的发展规律。在制度系统这个大家庭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就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元素”,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领导核心,她建立了一整套的体制机制将社会系统不同领域的制度协调起来,形成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运转的整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创建了一套完善的领导制度,这套领导制度本身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党的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系统的“神经中枢”,通过这套领导制度把领导核心的意志贯彻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形成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运转的整体。党的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于其他12个方面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由六方面组成: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二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三是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四是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五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六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