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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贸易秩序的建立与崩溃
更新日期:2020-10-22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作者:潘洵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一、走私贸易秩序的建立与崩溃双屿港作为东南沿海走私贸易的集散地,之所以能发展成十六世纪的上海,其中确实存在一股主导力量,并建立了一定的社会秩

一、走私贸易秩序的建立与崩溃

    双屿港作为东南沿海走私贸易的集散地,之所以能发展成“十六世纪的上海”,其中确实存在一股主导力量,并建立了一定的社会秩序,否则很难有实质性的发展。就其发展过程来看,双屿港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再到无序的过程。

(一)从无序到有序

 明代实行海禁政策,但走私贸易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禁止。洪武、永乐时期,海防力量强大,对中国近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因此走私贸易并不多见,《明实录》中也仅有零星记载。宣德年间郑和下西洋活动结束后,官方的朝贡贸易逐步衰落,而民间的走私贸易则悄然兴起,实录中的相关记载也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

除去台风等不可抗因素之外,走私商人需要面对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海防官兵以及海盗两方面。海防官兵抓捕走私商人,一方面是其职责之所在,另一方面可能也有寻租的动机。据王在晋记载:“翠悟、三阳……诈称进香,乘夜偷关驾至普陀。适逢潮阻,哨官陈勋等驾船围守,应龙等辄乘潮而遁,哨兵追之,乃索得段绢布匹等物,纵之使行。”明代中后期卫所屯田制度被破坏,官兵缺饷缺粮,尽管我们看到的记载有限,但实际上这种寻租行为应该不在少数。

海盗的情况则比较复杂,一般来说走私商人本身就兼具“商”与“盗”的双重身份,他们彼此之间可能因利益纠纷、债务纠纷而相互仇杀,也可能因为本身没有进行贸易的资本,只能在海上抢劫。“漳州人陈贵等私驾大舡下海通番,至琉球为其国长史通事蔡廷羙等招引入港,适遇潮阳海船,争利互相杀伤。廷羙安置贵等于旧王城,尽没其赀,贵等夜奔,为所掩捕,多见杀。”这是因为利益纠纷而仇杀。“海贼欧梓与巨寇洪贵等,纠闽贼四十二人,驾船列械劫柴客之船,掠泉商之货至福州港口,则并越人之船货而有之,绍商黄敬山等被捆丢舱,搬抢糖货。群盗分䑸复回海澄,而泛海开洋径向日本者,盖二十有八人焉。”这是典型的抢劫走私。除此之外,还有欧洲殖民者专门针对华商的海盗行为。据平托《远游记(Peregrinacam)》记载:“一个星期六的正午,我们受到了一个名叫普雷马塔·贡德尔海盗的攻击。……他以为我们是华人,所以率两条巨大的帆船向我们冲来。除了使帆的水手外,上面共有200名士兵。”葡萄牙商人法里亚之所以受到攻击,就是因为海盗误以为他们是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