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
1.界定 关于“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的概念,有学者认为 “同居式”互助养老主要是指 丧偶或离异且独居的老年男女,为了相互照料而与志趣基本相投的异性同居在一起享受 晚年生活的养老形式[1]。还有的学者认为“同居式”互助养老是指由于缺少子女的陪伴 和照顾,又不愿进入养老院生活的一些老人因共同兴趣爱好,自愿组合在一起,过起抱 团式的老年生活[2]。还有的学者认为“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实际是指集体养老,是一 种自发的、自我管理的养老方式[3]。笔者认为“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是指一群有共同 生活意愿和一定的物质基础的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共同生活在一定区域的范围内,互 帮互助、集体养老的模式。
2.类型
(1)同一年龄阶段的“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
关于同一年龄阶段的“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的概念,有学者认为是指若干个老年 人个体通常以契约形式自发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养老集体,大家一起住,一起吃, 一起生活和娱乐,共同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5]。笔者认为,同一年龄阶段的“同居式” 互助养老模式是指由一群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生活意愿的老人组成,互帮互助,共度晚 年的养老模式。
(2)不同年龄阶段的“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
由不同年龄阶段组成的“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是针对采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而 言的,不同年龄阶段在本文中实质是指由年轻人和老人组成的互助生活模式。这种类型 的“同居式”互助养老模式是指老人以低价或者免费出租闲置的房间给年轻人,年轻人 则需在工作之余帮助老人干活作为回报。在这种养老模式中,年轻人相当于爱老义工, 这种事情的本质是“义工干活抵房租”,能够同时使得年轻人和老年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