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法经济学角度审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一)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经济学成因
结合经济学分析,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关键要素,也是解决“公地悲剧”的根本举措。[[[[] 马永欢,吴初国,苏利阳,林慧.重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7,32(07):757-76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主体经济形成,多元主体的竞争经济需要设立多元主体利益制度,权能分离的法律制度作为其重要的制度之一应运而生。市场经济环境下,多元主体意味着多元利益冲突,如何实现利益的有效均衡分配是市场经济面临的不可避免的问题。[[[] 张强,刘煜杰,张惠远,郝海广,刘淑芳.生态文明治理能力建设路径分析[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40(04):10-14.]]利益的分配反映到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便是资源的分配问题,实施资源配置是多元主体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但是如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不仅是经济活动问题也是法律规范问题,经济上需要借助价格机制进行效益激励,法律上需要借助制度设计进行行为规范。首先,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性是当前市场经济面临的一大挑战,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即是对此问题的回应——多元主体取代单一主体行使所有权权能的效率更高。再者,产权明晰和权能分离在法律上反映了权利主体制度的发展方向,单一主体已经无法适用于市场经济,资源的竞争和有效利用势必催生出多元主体经济,与之相对应的,建立权能分离的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规范市场环境。[[[] 刘禹宏,杨凯越.三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权能分离之法理考量[J].财贸研究,2019,30(01):65-73.]]因此,当前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只是顺势而为。
当前的环境资源问题在经济学上往往归结为自然资源的产权不明晰问题。通常学者会结合自然资源本身的属性分析其具有的公共物品问题、外部性现象和高交易费用困境等,但是这些都可以追溯到产权缺位这一成因。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所以带来自然资源的非排他性的竞争消费,最后造成“公地悲剧”和“破窗效应”;而外部性问题本质上也是因为人们行使产权的行为存在交叉且能相互影响,导致一方在权限范围内的行为也能损害他方的福利;产权的缺位也是机会主义肆行的沃土,而机会主义者个人决策不计行为成本,这种短期行为造成的社会边际成本也会居高不下,即界定越不明确的产权则意味着越高昂的交易费用。[[[] 加里.D.利贝卡普.产权的缔约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5-112.]]可以说,资源的浪费和耗竭,环境的破坏和恶化,其根源便是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产权缺位。根据制度经济学,市场机制的运行依赖于明确的产权,因此产权不明确,资源不到位,市场经济只能陷入不可持续的窘境。[[[] 张超,李超.产权管制与农村人口减贫成效:中国与印度比较的视角[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