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深圳市城中村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治理的政策演变
2.1深圳城中村历史违建治理的政策沿革
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所遗留下来的违法建筑,特别是大量城中村的违法建筑,构成了深圳市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障碍,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的依法实施、社会的公正和谐均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据统计:目前深圳市内违法建筑数量高达4.28亿平米,竟然已经占到全市建筑总面积的42%左右,其中90%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而居住在其中的人口约为926.14万人,占全市人口的57.44%,如此巨大的违建量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的。这与深圳这座城市的历史特殊性及宗族文化特性密不可分,在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动荡变化中逐渐形成了如今各方博弈的复杂局面。
(1)政治环境与经济环境变化——外在刺激下多元博弈的形成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加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10]。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发展的历史性原因,深圳市的违法建筑又多了一层“历史遗留”的含义。
1)“以地筹钱”——宽松政策背景下的官民合作
改革开放初期,政策导向型的深圳市采用“以地筹钱”的发展模式,利用低廉的地租吸引大量外商、企业入驻建厂。此时,政府放松了城市管理,将住房、厂房的建设审批权下放至县、镇,大量审批宅基地、生产用地,掀起了第一次建房高潮[11]。
1987年,深圳的“土地第一拍”,在全国首次实现了土地价值的显化——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这成为深圳城市发展中里程碑式的重大转折点,为90年代后政府的“以钱筹地”埋下伏笔。自此,人们开始看到土地资源所暗藏的巨大价值,也在政府与村民之间埋下了利益矛盾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