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范生信息素养
师范生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任友群等人认为师范生作为一名学生,首先要学会利用信息技术支持自身学习,促进个人发展;其次,师范生作为未来的教师,还应掌握与在职教师有所衔接又有所区别的信息化教学能力[12]。因此,师范生信息素养的内涵应符合其双重角色的属性要求。立足于此,李毅等人尝试融入教育信息化2.0时代下对人才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如具有创新能力、批判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将师范生信息素养定义为“师范生能够根据社会和教育发展要求,恰当利用信息技术来获取、整合、管理和评价信息,在此基础上理解、批判、建构和创造新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以服务自身学习与教学专业发展意识、态度、能力及思维习惯”[13]。
尽管我国目前仍未确立权威的师范生信息素养评价标准,但不少学者尝试基于国内外相关的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和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等,以师范生的双重身份、21世纪人才需求导向等原则,构建出以“基本信息素养”、“支持学习的信息素养”、“支持教学的信息素养”为一级指标的评价体系,如李毅等人[13]和任友群等人[12]的评价体系,对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提升、信息素养未来培养的目标与方向提供了新的思路。基于人工智能赋能理念,参考李毅等人的《教育信息化2.0时代下师范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13]、任有群等人的《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12]及我国2014年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14],整合了含“基本信息素养”、“支持学习的信息素养”和“支持教学的信息素养”三个一级维度,九个二级指标的师范生信息素养测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