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城市轨道桥下空间
聚焦城六区范围内城市轨道桥下空间,针对收集到的282段城市轨道桥区桥下空间信息,总结其现状用途多种多样,可归纳分为10类:道路、广场、河道、空置、绿化、铁路、停车场、硬化步道、运营站体、占用等。在城市尺度下将空间功能连续的桥体区段以点表达,结合功能类型与桥区长度在图中进行可视化分析(图5),10种功能分别对应10种色块,体块高度对应桥区长度,长度的差异对比也即桥下空间可利用面积的对比。整体层面呈现了城市轨道桥下空间的现状功能沿轨道桥区呈连续的线状分布,在单条轨道沿线呈现功能复合,而在单个桥下空间一般仅植入单一功能。
由图5中现状各类功能比例统计,可以看出轨道桥区用作道路的桥下空间最多,占城六区范围内统计总数的31%,且在各条轨道桥区均有分布。调研发现现状用途为道路有两种情况,一是规划道路垂直于桥体形成道路穿越,二是平行于桥体在连续的桥下空间形成道路穿行。针对第一种情况,道路方向与桥体走向不一致,桥下空间较难沿桥区形成连续的空间序列,规划再利用的弹性较小;针对第二种情况,可充分利用以道路为功能载体的连续空间优势,在一个区段内整体考虑桥下空间的规划利用。
从各类功能统计与分布图中可以看到占比仅次于“道路”的为“空置”,占城六区范围内统计总数的28%,其分布也是较为均匀的穿插在各条轨道沿线,是轨道桥区桥下空间规划再利用过程中可塑性与实施性较高的区段,应从市域层面将碎片空间化零为整,系统化考虑功能植入。
对于轨道桥区桥下空间现状功能为占比4%的“运营站体”与占比2%的“铁路”,皆属于不宜变动的必要设施。对于占比15%的“绿化”与占比5%的“河道”,均属于生态基底较好的桥下空间资源,应以保持、保护为首要目的,适当结合周边环境要素挖掘其公共空间属性。而对于占比4%的硬化步道、占比3%的停车场以及占比2%的广场,属于有良好公共空间基础的桥下空间使用形式,应充分发挥现状功能基础,提升公共空间的服务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