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K高校“放管服”下科研经费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 重新修订相关科研制度,切实做到简政放权
重新梳理了自2006年来国家及M省颁布的关于科研经费相关的文件,在原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放管服”的精神,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相关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不断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激发科研人员对研究和创新的热情。对于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模糊问题均落实到制度层面,并涵盖科研人员关心的事项。在落实“放管服”精神的指导下,简化管理流程和处理方式及手续,为科研人员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调动主观能动性用于科研工作。
(二)科研经费审批程序的简化
K高校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重新修订,在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审批的基本程序下,原有的大额支出超出5万元的由分管科研校长审批改为由所属学院负责人审批。审批权限的下放,解决了签字难、报销难的问题,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即可进行处理,避免了多次反复“跑腿”现象,同时增强了对业务真实性、相关性的审核,在进行监督时可以做到专业并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