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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路径探析
更新日期:2018-03-23     来源:理论与改革   浏览次数: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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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是选举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民主程度提高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有了重大改善。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过程,是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是党内政治生活生动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不断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动员广大党员和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价值
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是完善党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一方面,结构比例的优化进一步凸显党员的主体地位,增强党员的主人翁意识,保障其相关的利益诉求,并在与民众的联系之中发挥桥梁作用,提升党的执政威望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党内政治生态的营造需要更加公开、透明、多元的党代会体制机制的建设,代表结构比例的优化是党内监督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的重要突破口,形成上下层级之间灵活的交流空间,为党内民主提供制度保证。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是进一步拓展党的执政社会基础的重要步骤。党的最高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努力取得社会民众的共识性认知。结构比例优化的前提就在于充分认识和尊重社会多元化差异的存在,选举代表必须深入研究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凝聚共识,共同发展。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是中国共产党对于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执政党的合法性从最初建立在历史功勋之上到以社会经济发展绩效为标准,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时代发展的高度才能确保执政党永葆生机活力,在不断优化自身结构功能的同时顺应历史潮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当前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失调的表现及原因
党代会代表的结构是党代会代表性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党员代表的结构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在实践中,从2011年开始,全国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开展党代会代表的选举,从各地的选举结果看,代表结构比例总体得到优化,但也出现失调现象,需进一步努力改善。
(一)各阶层党员代表结构比例不甚合理
代表结构比例是否合理,不但影响中国共产党和党代会作用的发挥,而且也关系到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合理的代表结构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效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保持代表结构比例合理,既有利于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执政为民和坚持代表的平等性、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因此,保持代表结构比例合理至关重要。近年来,党代会代表在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的程度,基层民主发展情况,以及选举环境的因素不同,表现出来的结构比例不甚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层党员代表比例增加,但工农党员代表比例略显不足,农民代表结构比较单一,阶层差异较大。从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结构比例来看,当选代表中,工人党员十六大41名,占2.5%,十七大51名,比十六大时增加了1.9%,占4.4%;十八大169名(包括农民工党员26名),比十七大增加了3%,占7.4%;党政领导干部十六大2272名,占75.5%;十七大1623名,比十六大时增降低了4%,占71.5%;十八大1578名,比十七大时降低了2%,占69.5%。①从数据来看,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较之前虽有所上升,但农民的比例显然较低,仅占比例的7.4%。相比高层党员代表比例,足以表现出基层党员代表(工人、农民)比例略显不足,上下阶层差异较大,农民代表结构比较单一,凸显不出代表的“代表性”。近几年党代会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阶层的代表比例,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在代表名额分配上忽视农村人口,与农民占据大多数的国情是不相符合的。
2. 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比例有所提高,但所占比重仍较低,凸显不出代表的“广泛性”。从近几年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来看,当选代表中,女党员十六大429名,占18%;十七大445名,比十六大时增加了16名,占21.6%;十八大521名,比十七大时增加了76名,占23%。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十六大241名,占10.7%;十七大242名,比十六大时增加了1名,占10.8%,42个少数民族有代表;十八大249名,比十七大时增加了7名,占11%,43个少数民族有代表,比十七大时增加了1个民族。②党代会妇女代表比例,一般要求是在25%左右,或者比上一次所占比例略高,但是从数据统计来看,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妇女代表的比例均为达到25%;少数民族党员代表结构比例较之前虽有所增加,但略显不足,以十八大代表为例,两者比例加起来只有34%,体现不出代表的“广泛性”。
3. 代表行业领域虽不断扩大,但行业性质差异较为明显,不足以体现党员代表的“代表性”。代表的行业分类一般分为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工业、农业、流通、教科文卫、解放军和其他。从近几次党代会代表结构来看主要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工业党员代表、女党员代表、少数民族党员代表、解放军党员等行业,但其中行业性质不同,所占比例也不同,其中党政领导干部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分别占75.5%、71.5%、69.5%;工人党员代表分别为2.5%、4.4%、7.4%。仅从这两个行业所占比例来看,党政领导干部仍占主体,工农业代表比例较低,足以看出代表结构比例中行业性质差异较为明显。
(二)党代会代表条件不明确
代表是参与党内事务的主体,享有重要的地位和职权。进一步明确代表条件,发挥代表作用,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及其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代表条件不明确不利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利于代表更好的履行权利和义务,党代会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与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对人民群众了解最深,若代表条件不明确将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视代表的条件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做法,中国共产党希望选出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高,广大群众认可的优秀党员作为出席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规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因此,代表的条件集中在政治品格、道德修养、群众威性、工作成绩、议事能力等方面,在实践中应落实为在工作上取得相当成绩,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影响力。可是,近年来中国共产党着重优化和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却忽视了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新形势下,一些惰性的、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在党员代表中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严重侵蚀着党员代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和党同群众关系的加强。党代会代表中一些领导干部代表脱离群众,听不进任何批评和反对意见,我行我素、颐指气使、专横跋扈,甚至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以权谋私;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违法乱纪,知法犯法;一些基层党员代表作风不实,侵犯群众权益的案件屡有发生,影响恶劣。凡此种种,既玷污了党的形象,也损害了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不合理。
代表工作是党代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只有依靠党员、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没有党员、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中国共产党将会失去生机和活力。代表名额分配是代表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分配好代表名额,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意,凝聚民力,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实现代表的“代表性”与“广泛性”,确保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真正的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因此,从制度层面看,近年来党内选举制度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但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在代表名额分配方面存在问题,严重影响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合理性。在党代会代表选举实践中,一直注重代表的结构和比例:即从整体上对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社会身份等方面进行比例确定、名额分配、选区落实等一系列结构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按选举单位分配代表类型要求进行推荐、提名、选举的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凸显出诸多不合理性。一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名额分配的原则有较大的随意性,实际上限制了投票者行使民主权利的自主性,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出任代表成为荣誉职务而不是仅仅表达利益诉求,凸显出党员代表的社会角色与党员代表本质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选举权与参与权严重相分离,最终容易导致代表选举流于形式。按照这样一套“既定原则”进行的选举不仅很难保证尽可能将最有参政热情和议事能力、最能维护群众利益的人选举出来,相反可能选出一大批看似具有代表性实际上难于履行职责的政治陪衬。三是精英势力幕后暗箱操作,加入党代会代表名额的角逐,导致“基层党员代表”的构成被变相腐蚀。如乡镇领导干部变成了“农民代表”、厂长经理变成“工人代表”,科长、局长成为“知识分子代表”;甚至一个大学女教授代表,在进行数据统计时,她必须身兼知识分子、女性、少数民族等多重身份。这样,代表的分配成为一种技术性操纵,形式上的广泛代表性掩盖了实质上的分配狭窄性。
三、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路径
党的十九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代会党员代表的结构比例,体现着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党员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代表结构的落实,是代表选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针对优化代表结构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探索性地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路径:
1.适当采取“两升一降”的方法,完善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代表的“代表性”、“广泛性”既要通过结构比例体现出来,又要通过意见、思想和建议来衡量,要坚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结构比例合理的有机统一。完善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实现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首先,适当提升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人数和比例。增加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人数和比例,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提高妇女和少数民族的参政地位,不断平衡党代会代表结构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因此,在选举代表时,一定要将提高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人数和比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实施。其次,提高工人、农民党员代表比例。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没有变,工人阶级仍然是我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改革开放以来,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已成为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工人阶级注入了新鲜血液。代表结构比例中要适当增加工人,农民代表的数量和比例,在工人代表中,要有产业工人和金融、商贸、交通、市政等服务性行业和领域的工人,还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农民党员代表比例,更要包括适当数量的农民工党员代表。不断提高工人党员和农民党员代表比例,对于彰显党的阶级属性,增加党的阶级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后,适当降低领导干部党员代表比例,提高基层代表比例。代表的分布广泛是衡量党员代表性的重要依据,中国共产党代表中,既要有各级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党的十九大要求:“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在代表选举中要普遍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把关、定向推荐、确保底数等方式,推荐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特别是工人党员作为代表人选,足额选举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通过这一调整,使党代会代表结构趋于平衡发展,能够更多地容纳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代表,更好的反映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2.注重推优,突出考察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从一定程度上讲,代表的基本条件就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力,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党员代表的条件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党代会代表是代表党员行使民主政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的具体表现,如果党员代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就不能充分发扬民主,也不能很好地发挥党员代表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惰性的、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和党同群众关系的加强。为此,更要注重全面综合考察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推选优秀党员代表。近年来,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队伍中,涌现出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以突出事迹和高尚品德充分展现了党的先进性,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依赖和拥护。在推荐提名候选人时,要同近年来的党内表彰、劳模评选等各类表彰评比活动结合起来,注意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高素质的先进党员作为推荐对象。尤其要注意在推荐候选人的同时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严把人选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我们坚信,通过这一考察和推优,使大批高素质先进党员进入代表行列,可以改善代表结构,进一步增强党员代表的代表性,更加充分的体现党员代表的政治先进性。各级党组织在单独或者联合提名党代会代表人选时,充分考虑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要求的同时需注重代表的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保证提名的人选既要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要具备良好的基本条件,让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人选与中国共产党联名提出的代表人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进一步巩固代表人选的思想道德基础。对代表结构提出各方面的比例和要求,是党员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的体现,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代表的基本素质,不断优化和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坚持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结构比例的有机统一,保持党员代表坚定的党性宗旨和良好的作风。
3.发展和完善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制度,保证代表结构比例的合理性。合理的代表结构比例,是指在党召开的代表大会中各个阶层都有适当适量的代表。合理的代表结构比例有利于广泛收集民意,凝聚民力和集中民智,在党的重大决策事务中,充分体现各个阶层的意愿,充分照顾到各阶层的各个方面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党的代表大会中,要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行各业和各阶层都有适当比例和数量且各方面优秀的代表,优化代表结构比例。从代表名额分配看,代表名额分配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代表结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现行选举制度应着重从政治平等的角度,解决党内党员选举权平等,地区参与平等,民族平等和照顾方方面面等问题。在代表名额分配中,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以体现党员选举权平等;适当照顾人口少的地方代表名额,以体现地区参与权平等;对少数民规定族地区给予特别的照顾,以体现民族平等;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和参政地位,以体现性别平等。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从主要方面解决了党内代表结构比例问题,使选出的代表不但在整体结构上是合理的,而且是人民满意的各方面的优秀人物
作者姓名:张美娟

2018-03-23• 进一步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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