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土汉简来看汉代的饮食风俗
更新日期:2018-07-01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浏览次数:280
核心提示:一、内脏饮食的发展对于动物内脏食用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周朝,《周礼》云:辨体名、肉物,辨百味之物。即辨别动物各部分的名称,分别肠、胃、肺、心等内

一、内脏饮食的发展
对于动物内脏食用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周朝,《周礼》云:“辨体名、肉物,辨百味之物。”即辨别动物各部分的名称,分别肠、胃、肺、心等内脏,以及各种美味的菜肴。而舌、心、肺、胃、肠等则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制成各种肴馔,成为周王室“遮羞”的主要原料。[ 徐海荣主编:《中国饮食史》卷二,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47-48页。 ]在《仪礼·公食大夫礼》记载到:周君宴请前来访问的其他国家的大夫时,如果是上大夫,招待他的饮食数目就有8个豆、8个簋、6个鉶、9个俎案,鱼和腊肉各有2个俎案;鱼、肠胃、伦肤的数目或是九种,或是十一种;如果是下大夫,就或是七种或九种。[ 郑玄注:《仪礼》,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301-302页。]可见在春秋战国时期对于肠胃的享用也只能是大夫等级以上的人,反映了饮食上的阶级性。到了秦代,动物的内脏一度还登上了祭祀的殿堂“祠固用心肺及它支(肢)物,皆各为一具,一【具】之臧(赃)不盈一钱,盗之当耐”[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问答》,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161页。]。
到了汉代,随着人们食肉量的增多,动物内脏成为了一种大众化的食物。在居延汉简简286·19B、简E·P·T51·235上记载有肝、乳、肺、迹、舌、胃、界、心、肠等内脏。实际上,当时食用动物内脏的范围尚不止于此,《盐铁论·散不足篇》载有:“ ……狗䐲马脧,煎鱼切肝,……”[ 桓宽:《盐铁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68-69页。]文中记载的除肝之外,其中“马脧”是指马的阳物,也被汉代人作为一种食物,而膀胱也可能是汉人食用的物品[ 徐海荣主编:《中国饮食史》卷二,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446页。]。可以说汉代人对内脏的食用范围是无所不至,只要是动物身上的,就有可能被人们当做一种美味。但对于马肉,汉人普遍认为马肝不可食,在《汉书》等文献中就载有“马肝有毒”[ 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612页。]、“故食走马之肝杀人”[ 王充:《论衡》,长沙:岳麓书社出版1991年,第354页。]、“文成食马肝死耳”[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26页。]。但这种“毋食马肝之说”,似乎在齐鲁地区影响不大,在《史记》中有济北王食马肝的故事[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434-440页.],表明马肉、马肝也可能是齐鲁地区居民的肴馔。
动物内脏除了食用,也有其他用途。如药用,在《四民月令》载:“收白犬,可及肝血,可以合法药”。动物内脏也可作为一种礼物来送人,在简258·13载有“出钱廿,买肾二具给御使□□”。在此简中肾被用来当做送给御使的礼物。
作者:王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