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人均GDP对土地利用碳排放影响的空间差异变化分析
从图3中可以得知,选取的四个年份中回归系数均为正数,取值范围变动不大,说明人均GDP对碳排放量的增加起到提升作用。2003年人均GDP和土地利用碳排放量的增长呈正相关关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等省份正效应最强,低值区聚集分布在东北三省。回归系数值从西南方向往东北方向逐渐缩小。回归系数基本呈现条带状分布。2007年高值聚集出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和京津冀地区,低值地区范围不变。从空间分布来看,人均GDP对碳排放量影响程度由南向北依次增强。2011年人均GDP在图像上的表达较2007年有一定变化,其系数变异范围扩大,介于0.32905~0.58557,高值区域转移到西北地区,低值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影响程度从东南向西北方向逐步加强。2016年,人均GDP的影响程度由南向北递增,在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作用明显。主要原因是东北三省以第二产业为主,属于“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增长的同时势必会带来大量的碳排放量。低值聚集在云南和两广地区,人均GDP在2016年对碳排放量的影响程度达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