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肯定思维”认识方法论的提出以及古代实践
“肯定思维”作为一种认识方法论是人类的一种普遍性的正向思维,这种思维源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与继承,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人类在生存繁衍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而这些经验教训就需要被不被质疑地传承下去。就像我们今天学习数学,学习“1+1=2、1+2=3”,我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要先质疑、否定、证明的。如果那样,我们就在学习算术的一开始就要先破解证明“哥特巴赫猜想”。这很显然不是正确的学习之道!所以,古人对来自先人的经验教训总是先心怀敬畏地全盘接受,然后再在自己这一代不断地新增、改动。
古人这种朴素的基于“肯定”的认识方法论在我国就体现为“敬天法祖”、“纲、常、经、典”等的认识方法的制定与设立,对“离经叛道”的思维和认识方法论的排斥。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强化与巩固正向思维,中国古人还确立了“师道尊严”、“天地君亲师”等“等地观念”,从孩子时代开始进行“顺从教育”。针对读书人,还专门进行“家国教育”,读书人读书的目的从修身开始,到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止,逐级递进。所有读书人其个体福利改善不是终极目标,个体素质提升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个体的自由与财富,而是逐层逐级服务于更大的集体、群体,最终为人民服务(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