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达州市现代服务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选择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新型民法典》视域下,要求市场各经济主体平等地适用市场交易规则;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则要求在公平公正适用《民法典》调整规则的基础上,对综合配套和快速反应支撑体系进行建设和完善,对设计、生产、营销与配送等多个方面对产品服务体系进行优化。由于传统服务业流程效率相对低下,则应当针对具体业务流程和区域特点,并结合本区域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要求甚至出台要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对现代服务业各链条进行调整和改善。[4]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应与省情、市情相结合
由于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快,对外部环境、技术和专门人员等各要素的依赖和需求都比较大,如果缺乏统一、有效和有针对性且专门化的规则约束,则相关部门就无法创设有效的监管治理机制和周全的服务机制,这样一来,不但会导致现代服务业提供的服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低劣,进而影响消费者的信心,而且如果一旦形成短板效应,那么性价比高的现代化服务企业就反而会因为运营成本高则被“逆向淘汰”,故而在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或者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时,应当注意结合四川省的省情以及达州市本区域的市情。创设能够提供平等、竞争、开放、有序外部营商环境的法律规则,对于资源并不是很丰富的达州市来说,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