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现状
更新日期:2020-12-29     来源: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作者:李林珍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 二) 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现状外来物种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视,我国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纵观国内立法,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专门

( ) 我国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现状  

外来物种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视,我国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纵观国内立法,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制外来物种的入侵,目前防范物种入侵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关于外来物种入侵防范的法律规定集中于引种管理方面。尽管从20世纪中期我国就开始关注外来物种入侵现象,并陆续对此作出一系列防治、管理和控制规定,并相应的采取一系列措施,涉及外来物种入侵的相关法律有《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疫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等,这些规定是作为有关部门对外来物种实行监督、控制和管理的法律依据之一,主要集中在生物的防御体系局限于控制农业杂草、害虫和疾病,林业害虫和疾病,以及人类健康疾病,并没有充分体现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或破坏生态环境的相关内容,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控制外来物种的目标相差甚远,也并非以防治生物入侵为目标。再者,我国的《环境法》、《农业法》、《森林法》等都没有对外来物种入侵概念予以明确界定,也未就其防治做出详细的规定,在外来入侵物种判定、预警和控制欠缺统一部署,有关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上文提及的多部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文件中,法律位阶较低,且法律之间的规定有冲突,缺少对外来物种入侵予以协调和规制的专门规定,无益于有效地防范外来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