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减负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原因
新中国70年以来的减负政策主要是针对中小学生减负、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教学和管理、教师减负有关的文件[29],从以前的“治标不治本”到如今的 “标本兼治”,可是这些减负政策的效果仍然不够明显,通过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政策本身的原因。
一方面教育减负政策出台的前提就有问题,首先政策的出台未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每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学习资源的优劣、学习能力的接受程度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减负政策的定位是着重减少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以及课外作业,可能会导致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厌恶学习,如若只迁就这类学生的感受而降低学习的标准会影响整体的学习质量。但是过长的学习时间、过重的课业负担对于基础薄弱的学生是一种无形的束缚,有些减负政策统一规定分配了学生的在校时间,可能无法顾及每个学生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