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服务环节中的基金风险表现
保险公司、护理机构、参保人员三方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与者,为保障各自利益,在评估服务环节形成了微妙的博弈关系,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产生各自的博弈行为,存在不可避免的道德风险。
(一)护理机构和参保公众利益关系
护理机构居家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是按照评估等级相关的服务包定价的,对于护理人员来说,如若护理机构缺少监督,服务包里很多服务项目如:排泄护理、失禁护理等服务,护理人员是并不愿提供的。对于失能人员来说,这些服务项目自己也不愿接受,所以可能会出现,上门护理人员和失能人员家庭商量,可以上门护理,但是简单做一下,然后每个月的补助双方平分。由于双方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会合谋起来以低效的长期护理服务套取长期护理保险基金。
(二)护理机构和保险公司利益关系
在定点护理机构确认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人员短缺,实际的申请审核过程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对护理机构审核,由于实际审核人员为保险公司派驻人员,当护理机构出现申请材料和实际设施不符的情况,护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向审核材料人员采取行贿受贿的方式,对于审核人员来说,由于目前缺乏定量的审核材料和监督机制,并存在目前的护理机构还初期发展阶段,重点在于后期发展和培育的侥幸观点,于是将其审核通过为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合同协议。虽然保险公司对护理机构也具有一定的监督考核职责,但是由于平时工作忙碌,也疏于监督,护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容易违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