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绿色公路理念在白沙快速出口路应用
2.1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2016年8月8日海南生态环保厅公布了海南省生态红线并颁布了《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Ⅰ类区和Ⅱ类保护区的规定。公路沿线地区植被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虽然“规定”中对于以公路为代表的“经依法批准的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Ⅰ和Ⅱ类区内进行建设,但是为了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红线的不利影响,根据已公布的海南生态红线分布图,对公路沿线地形、地貌、水稳地质等条件进行反复踏勘,在技术条件可以达到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避开生态红线,在K21+500~K23+400路段受地质条件影响,无法避开生态敏感区,设计采用隧道的形式穿过,隧道洞口均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在隧道工艺选择上采取Ⅳ围岩的标准,严格控制隧道排水和防水,确保不会因为隧道的开挖而对山体内的裂隙水和其它类型的水流造成影响,维持山体原有排水形式和既有植被类型,从而达到减少公路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