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部批复行为案例的实证研究
更新日期:2021-02-24     来源: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作者:田宏伟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三、对内部批复行为案例的实证研究应该说,《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机关内部批复行为的司法救济问题

三、对内部批复行为案例的实证研究

应该说,《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机关内部批复行为的司法救济问题。但是,据实务界反映,该指导案例的指导作用并不明显。司法实践中仍有很多地方法院在碰到该类案件时就简单地以“系争行为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原告的起诉,将当事人拒之于司法救济的大门之外。也就是说,内部批复行为可诉性弱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本文通过摘取五十个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的判例,试图归纳出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内部批复行为的一般做法以及裁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