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现代土壤定义的发展及演化
4.1 城市土壤概念的建立过程
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成为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急剧的土地利用变化过程。在在此背景下, 城市土壤近年来已成为土壤学、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这些研究都从不同侧面进一步丰富了城市土壤的理论, 也丰富了土壤学的内容和学科体系, 对于深化城市土壤理论、发现研究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城市土壤理论及土壤学的发展、解决城市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关于城市土壤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 不同学者所给的定义和分类各不相同。最早使用城市土壤一词并给城市土壤下定义的是Bockheim, 他认为城市土壤是指由于人为的、非农业作用形成的, 并且由于土地的混合、填埋或污染而形成的厚度大于或等于50 cm的城区或郊区土壤。此后Craul对Bockheim的定义做了区域上的限定。他认为, 城市土壤是指位于城市环境条件下的所有上壤。Strognova在Bockheim定义的基础上, 将城市土壤定义为:具有由城市产生的物质的混合、填充、埋藏和污染而形成的, 厚度大于50 cm的人为表层的土壤。国内学者章家恩等认为城市土壤是经过人类活动的长期干扰或直接“组装”, 并在城市特殊的环境背景下发育起来的土壤, 它与自然土壤和农业土壤相比, 既继承了自然土壤的某些特性, 又有其独特的成土环境与成土过程, 表现出特殊的理化性质、养分循环过程以及土壤生物学特征。张甘霖等对前人的定义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认为城市土壤并不是一个分类学上的术语, 它是出现在城市和城郊地区, 受多种方式人为活动的强烈影响, 原有继承得到强烈改变的土壤的总称。从土壤分类学的角度看, 城市土壤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强烈, 其形成和性质与所处的自然环境没有必然的联系, 本质上是一种泛域的人为土或人为新成土。上述定义反映了对城市土壤认识的逐步深入,而张甘霖的定义则更清晰地强调了城市土壤受多种方式人为活动影响的特性, 因此我们认为张甘霖对城市土壤的定义是比较科学的。从城市土壤的空间分布来看, 上述定义基本上都认为城市土壤分布于城市的市区或郊区, 在以往的研究中也多把城市土壤的空间范围限定在城市市区土壤。而从定义上来看, 城市土壤的实质是一类扰动人为新成土。[9]
作者:薛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