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建铁路之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更新日期:2018-04-26     来源:铁道工程学报   浏览次数:258
核心提示:摘要: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土地问题始终是深入推进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

摘要: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土地问题始终是深入推进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随着铁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在全国展开,征地拆迁难、用地纠纷多的问题一直困扰着铁路建设单位。加强新建铁路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有利于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促进铁路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

关键词:建设用地;土地预审;正式报批;竣工验收

征地拆迁是铁路开工建设的重要前提。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铁路线性工程征地组卷报批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征地拆迁已经成为铁路建设顺利推进的主要制约因素。为此,合理、科学、依法利用土地和节约土地,维护铁路土地资产完整必须贯穿铁路建设项目的每一个程序。建设用地工作一般分土地预审、正式用地报批、具体实施、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一、土地预审阶段
根据立项批文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床报告,根据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配合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图”规划红线和“项目用地初审意见”。向省(市)国土资源厅填写“项目用地申请表”和申请“项目用地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协助地方国土部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助地方国土部门补划基本农田,向地方国土部门承诺耕地占补平衡。
二、正式用地报批阶段
按照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或部门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的约定,建设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批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出成果报告书。如遇林地达一定数量时,需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将成果报告书报送市(县)国土资源局并及时跟踪省(市)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审批情况。
需由地方政府完成的七项工作:省级人民政府用地申请,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呈报说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图件,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及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及图件,市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履行征地程序的有关说明,关于征地补偿费用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及承诺。
需由建设方完成的十项工作:建设项目预审批复及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核准文件,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资料,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资料,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线路总平面布置图和用地位置图,复垦方案,社会保险落实,统征协议签订及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作者:杨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