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受境外宗教极端思想蛊惑和煽动,欲出境参加“圣战”的涉恐人员逐年增多,这些人员试图从我国新疆和西南边境地区偷渡出境,在偷渡过程中一旦受阻,不惜就地实施暴恐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偷渡犯罪是在跨地区、跨国家的流动状态中完成的,具有流动性、涉外性等特点,而涉恐人员偷渡犯罪又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因此,如果仅凭公安部门依靠自身的力量去打击是远远不足的,必须加强与多部门合作,同时还要与不同国家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有组织偷渡。本文以此为背景进行研究,对打击我国涉恐偷渡活动的国际警务合作的现状和趋势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对策,期望对学术界的研究和实战部门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涉恐人员、有组织偷渡、警务合作
偷渡案件,即偷越国(边)境案件,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犯罪案件。”[ 出自《边防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指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张秋波、黄丽娟编著]。近年来,我国涉恐人员迂回抵达我国的边疆省份,借助边陲便道秘密跨越我国边境线或以虚假出入证件为掩护,通过“合法”出境程序前往马来西亚、缅甸、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并以其为跳板,最终前往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等“伊斯兰国”所在地。
国际警务合作是指各个国家的安全部门之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在惩治国际性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秩序领域相互提供援助、协调配合的一种执法行为。国际警务合作是国际司法合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各国警察机构在执法领域的一种合作,是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主渠道,协调不同国家之间打击刑事犯罪,具有灵活性与效益性,是具有国内与国际双重法律性质的执法活动,是建立在对等互惠基础上的一种协作关系。
1.打击涉恐偷渡活动的国际警务合作的必要性
1.1国际警务合作是有效打击涉恐偷渡活动的必要手段
涉恐偷渡活动本质上讲是一种偷越国(边)境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从一国前往另一国的非法行为。涉恐偷渡犯罪是在跨地区、跨国家的流动状态中完成的,具有流动性、涉外性等特点因此,对涉恐偷渡行为和人员的侦查和抓捕离不开国家之间的合作。
同时,涉恐偷渡活动又区别于一般的偷渡行为,涉恐人员在偷渡过程中一旦受阻,不惜就地实施暴恐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涉恐人员偷渡犯罪具有更为严密的组织性,仅凭我国公安部门自身力量去打击是不足的,因此要与不同国家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涉恐偷渡。由此可见,针对涉恐人员偷渡犯罪活动的国际警务合作势在必行。
作者:扈翔 赵鹏飞 杨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