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对涉罪企业进行合规考察具有重要的价值功能,不仅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拓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还可以促进涉罪企业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预防违法犯罪再次发生。合规考察作为企业犯罪的检察治理创新方式,应合理确定案件适用范围、考察主体、考察程序与考察期限,在制度设计上必须注重依法推进、多方协同、利益兼顾,确保路径和手段切实可行。对于合规考察制度的实施,应注意处理好企业合规意愿与案件处理、诉讼效率与人权保障等之间的关系。
机构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出处 《人民检察》 2021年第5期32-36,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分类号 DF83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