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附型网络赌博若干问题研究
更新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摘要寄附型网络赌博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上下分模式,另一种是茶馆模式。在上下分模式下棋牌软件的代理应当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并属于“为赌博网站

摘要 寄附型网络赌博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上下分模式,另一种是茶馆模式。在上下分模式下棋牌软件的代理应当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并属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而对于茶馆模式的赌博组织者,其不属于网络开设赌场的四种类型,但可能属于一般类型的开设赌场,具体构成开设赌场罪还是赌博罪应从组织者对赌场的控制性及赌场开放性两方面具体认定。对于棋牌软件来说,是属于合法软件还是非法赌博软件取决于是否允许“银商”和“代理”的存在,如果允许“银商”和“代理”存在,那应当推定为赌博软件。棋牌赌博软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运营推广人员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其他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员的行为属于中性业务活动,在没有创造法不允许的危险时不构成帮助犯。
作者 周代宇 Zhou Daiyu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99-104,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