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控制:看守所场域中通信权制度的价值取向
更新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186
核心提示:摘要看守所场域中的被羁押者与相对人的通信权,包括通信主体、通信的审批程序、通信的审查限制和时间限制。看守所场域中被羁押者通信权的制度设计反映

摘要 看守所场域中的被羁押者与相对人的通信权,包括通信主体、通信的审批程序、通信的审查限制和时间限制。看守所场域中被羁押者通信权的制度设计反映了最低限度信息沟通、控方利益优先和充满不确定因素的面相。在当代视野中,看守所场域中通信制度存在未能适应社会变迁的需求、未能反映诉讼模式演变的需求、部分不适应法律规范的内在精神、不利于厘清各方的行动边界的局限,其演变方向可能是人权保障加强、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多重利益的协调推进和规范内容的进一步明确。
作者 彭剑鸣 Peng Jianming
机构地区 致公党贵州省委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111-117,共7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