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在中国白酒12大香型里,基本香型为清香型、浓香型、酱香型、米香型。1979年最初提出香型概念的时候,除上述四个基本香型之外,其他的都归为"其他香型",其中就有兼香型。兼香型白酒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上的兼香型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香型复合而成(多指生产工艺上的复合生产,比如浓酱结合、浓清结合、浓清酱结合等),按照广义兼香型的说法,有浓酱兼香、清酱兼香,也有浓清酱兼香,内涵较为宽泛,狭义上的兼香型指在借鉴浓香型和酱香型白酒基础上,把两种工艺糅合发展起来的一种白酒。
出处 《休闲读品》 2021年第1期54-70,共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