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中,这是一个必将载入史册的重要里程碑。2021年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出处 《求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40-42,共3页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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