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历史上的奇葩人物—女土司
更新日期:2018-06-15     来源:中国藏学   浏览次数:244
核心提示:【摘要】在康区,因文化环境、自身观念和政治策略特点等原因,自土司制度设立以来,曾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女性土司,这一现象直到民主改革时期才彻底消失

【摘 要】在康区,因文化环境、自身观念和政治策略特点等原因,自土司制度设立以来,曾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女性土司,这一现象直到民主改革时期才彻底消失。这可以说是整个藏族历史文化中的一种特例。本论文主要从女性土司的视角,并运用汉藏文档案文献资料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力图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土司制度作不同层面的剖析,旨在为女土司这一群体的研究开辟一个新的空间。
【关键词】康区;女土司;承袭;意义
一、女土司的概念界定
在汉文文献里,通常称女性土司为“女土司”或“土妇”,而藏文文献里通常称其为“རྒྱལ་མོ།”“དཔོན་མོ།”。所谓康区女土司即以康区土司家族或部落头人家族的女性(包括土司女儿、妻妾)以母亲、妻子或女儿的身份任职土司或作为土司摄政,她们通常以袭夫职或袭子职、袭母职的途径获得土司的职位,所以该承袭方式并不排除具备一定的偶然性,不外乎都是夫死子幼土妇摄位或无子女儿摄位。但从历史的记载可以看出,这些女土司的摄位有中央王朝的准许和当地土司习惯认可,故可谓是中央和地方都认可的土司群体。
二、女土司产生的社会条件分析
因此女性土司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既反映了土司家族世袭制度的缺陷,又具有以“众生为母”为核心的藏文化传统和社会风尚的合理性,也是女性土司的主观因素等条件所决定的。
(一)土司制度维系的需要
因政治需要,土司虽为定制,间亦参用流官,承袭方式也有了一定的变化。众所周知,土司是由世袭而来,通常由一个人来掌控,所以土司在权利的运作过程当中必然会产生一个现象,即因土司的时间、精力、智力、能力、经验、生儿育女、生命长短等因素,随时可能会产生决策变动的情形,而这时通常又是土司儿子世袭,但对于无子或儿子尚幼者而言,土妇及女儿则成了土司最亲近的人,她们跟随土司多年,自然了解土司辖内大小事务,故土妇或土司女儿在主观上是否有参政的愿望,都会被动地卷入其中,这种被动地卷入土司政治中来也是产生女性土司的一个重要原因。土司承袭原则的缺陷是在客观上无法保证继承者的年龄、智力以及治理能力,若幼子即位权利的真空由此而生,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土司参政不但不被认为是一种“僭越”,反而还会受到整个土司家族和属民的推崇和拥戴。
作者:泽仁翁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