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观察水中运动结合下肢机器人对脑卒中患者(早期)下肢运动控制、步态及能量损耗的影响。方法:将40例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干预组。
对照组20例,常规康复治疗;干预组20例,水中运动结合下肢机器人训练,疗程为4周。两组治疗前、后分别利用Fugel-Meyer下肢运动功能评分量表评定综合运动功能、步行生理消耗指数测定身体能量损耗、步态分析系统评测步态参数(步宽、步速、步长),对所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疗效的评定。结果:两组治疗后Fugel-Meyer 评分、步行能力、生理消耗指数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1),干预组疗效优于对照组(P<0.01)。结论:脑卒中患者早期水中运动结合下肢机器人训练可有效加强下肢运动控制,促进步行能力的恢复,降低身体能量损耗。
[关键词] 水中运动训练;下肢机器人;运动控制;步态;能量损耗
早期进行康复治疗对脑卒中患者功能恢复的疗效已经得到证实,康复介入越早,越有利于患者运动功能的恢复,更有效调动脑组织残余细胞功能,使大脑皮质功能再建。高致残率导致脑卒中患者的生存能力和生活质量下降问题日益突出,故开展脑卒中早期康复训练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我院自2014年以来,对40例脑卒中早期患者采用水中运动训练结合下肢机器人的治疗方法,探讨其临床治疗的可行性并取得良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1月-2016年1月在本院住院的脑卒中偏瘫患者40例,其中男性28例,女性12例;年龄35-65岁,平均(54.05±7.34)岁;病程<1个月,脑梗死19例,脑出血21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干预组各20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
入选标准:1)符合脑卒中的诊断标准:根据2005年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制定的《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制定的关于脑卒中之诊断标准,经头颅CT或MRI确诊;2)首次发病,病程<1个月,病情稳定;3)下肢BrunstromⅢ期及以上,具有一定的迈步条件,无步行练习;4)符合水疗和下肢康复机器人的训练条件;5)年龄35-65岁;6)受试者自己愿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严重视听理解及言语障碍不能配合训练者,2)严重的心肺等脏器功能不全者,如心力衰竭等;3)严重的下肢关节病变致训练无法进行者;4)严重的骨质疏松者;5)患有水疗或下肢康复机器人训练的禁忌症者。
作者:阳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