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以中小板制造业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建立回归模型,检验:第一,股权激励是否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第二,股权激励是否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第三,投资效率的提高能否改善公司业绩;第四,投资效率是否在二者之间产生中介作用。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中小板制造业普遍存在投资不足,并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而股权激励能够有效抑制非效率投资,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有效提升公司业绩,投资效率在其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
关键词:股权激励;企业绩效;投资效率;中小板制造业
一、引言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当前企业制度的显著特征。股东在聘请职业经理人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时,二者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一方面,管理者作为代理人,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容易掌握更多更及时的内部信息,发生自利行为;另一方面,股东作为委托人,不直接参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难以及时掌握详尽的情况,加大了对经理人实行监督和管理的难度。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彼此目标不一致,对企业绩效产生了不利影响,从而损害股东利益,这是现代公司制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为了解决“两权分离”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上市公司广泛使用的对管理者实行长期激励的措施,受到诸多追捧。股权激励最早起源于美国,菲泽尔(Pfizer)公司于1952年首次提出以股票期权代替现金薪酬的发放,对雇员进行激励。近年美国企业竞争力不断提高,正是由于股权激励制度在改善公司治理、促进长远发展和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这一制度通过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方式,有效地减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成本,并以制度化的契约方式有效地缓解二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冲突,以双方目标的协调统一来激励管理者积极改善公司业绩,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投资行为作为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的一个中间桥梁,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投资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经营风险、盈利能力及市场对企业自身未来前景的评价。公司管理层对于投资决策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限,由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管理层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很可能为了维护个人利益,采取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行为,导致企业的非效率投资,使其投资水平不能达到最优,从而损害所有者利益,产生较差的公司绩效。本文以投资效率为中介变量,探讨股权激励是否能通过影响投资效率,进而改善企业绩效,对于完善我国中小板制造业股权激励制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者:谷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