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呈不对称状态,农民的死亡和残疾风险保障仍属空白地带,针对该问题保监会推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本研究认为用商业保险的手段解决农民的死亡残疾保障空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商业保险无法解决需求约束问题,二是有违公平原则,政府没有对农民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应该建立与城市社会保险体系对称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为农民构建全面的社会安全网,也为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打下基础。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
0 引言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措施的总和,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人口的城镇化率为56.1%,其中“人户分离人口”达到了2.9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47亿人,“户籍城镇化率”仅为39.9%左右。按户籍城镇化率计算,我国还有8.26亿农民。这8.26亿农民与城市居民获得的社会保险保障在内容和水平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严重影响到城乡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明确: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要求:必须建立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村人口分享现代化的成果。这是一种追求公平的发展,着眼于城乡居民一视同仁的获得同等国民待遇,是将过去通过计划和市场之手抽取农村资源造成的恶性二元结构转化为良性二元结构(周立,2013)。在社会保险的发展层面,应该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实现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的平等权。本研究从公平的视角,并基于中国未来百年内都会面对的城乡二元结构并存的基本事实,提出建立对称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同时保证两个体系的开放性,允许公民自由选择参加哪一个保险体系,随着城乡差距缩小而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一体化。
1 文献综述
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其实施的目的在于保证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时享有基本生活的权利。很多学者对农村居民社会保险的某一方面,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者某一群体如失地农民、农民工进行了研究。关于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多数学者是从社会保障这个口径出发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农民应该和城镇居民获得同样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应该城乡一体化。王国军(2000)列举了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方面作用:消除城乡壁垒、推动工业化进程、促进城市化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扩大国内需求、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作者:黄曼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