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已达到16.7%,老龄化呈现规模大、增速快的特征,并且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老龄化程度不平衡,农村的养老问题尤其突出。近几年河北、浙江、宁夏等地在农村进行了“以地养老”的探索实践,如衡水市阜城县将农村老年人手中的土地和宅基地流转出去以获得养老金和互助幸福院的居住权,效果显著,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了资金和观念上的问题和障碍,法律方面的漏洞也逐渐显现。据此提出了土地确权、修订承包权和经营权二元分置的法律和控制民间资本等建议,以促进“以地养老”的完善,为农村养老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农村养老;“以地养老”;土地流转
一、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趋势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截止2016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因此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中国现阶段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的难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的关注。
在全国老龄办等五部委联合举办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郝福庆说道:“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城乡之间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比例达到56.4%,比城镇高12.8个百分点。”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产生了有城乡差异的养老保障体制和模式,城镇的经济与制度发展较为前沿,已经确立了较为成熟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在农村,村民的主要养老方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据民政部组织专家学者对部分省份农户进行的调查表明,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8.52%的农民选择了“养老”。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的养老,已成为日趋严峻的社会问题。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
作者: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