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政策建议
(一)创新基本养老基金制度,使养老基金收支达到永久均衡
目前深圳社会基本养老金帐户缴费比例户籍人口22%,进入个人帐户8%,共济金帐户14%;非籍人口21%,进入个人帐户8%,共济金帐户13%。从以上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作为整体,到2031年深圳社会保险基金出现赤字,而且赤字呈加速度态势。我们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目前阶段,扩面增长乏力,养老金给付增速逐渐加快,政策重点应改革养老金管理制度,在安全性前提下扩大养老金运营渠道,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其中养老金投资股市、债市虽有风险,我们没有什么可怕,这也是基金保值增值的手段之一。
第二,在将来,将部分土地出让金或国有股本收益权划入养老金账户。土地出让金或国有资本是全民资本,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土地出让金或国有资本的部分收益补充养老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第三,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根据精算平衡的原则,进行制度创新,增加养老金进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比如达到16%,提高个人账户投资收益率,充分调动深圳民众缴纳社保基金的积极性,使帐户节余永久固定在一定水平上。
(二)继续推进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深圳先行进行了养老金制度改革。2007年1月,经原人事部批准,深圳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改革方案中对聘任制公务员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0年5月,深圳市出台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进公务员实行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2012年深圳将该制度进一步推广到事业单位,自当年8月25日起,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至2014年6月底,深圳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新人”(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已超过7000人。深圳的改革思路是从机关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手实施改革,破除“双轨制”,改变现行的以在职工资为基数核定退休费并由财政现收现付的做法,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既与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作者:李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