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中国空间站是一个包容开放的平台
因为国际空间站是由各国共同建造的,各成员国对自己建造的部分拥有所有权,每个国际空间站的合作方都通过自己制定的国际空间站方案,根据国际空间站合作现有的法律文书履行其义务并从中受益。在科研合作项目招标时,基于国际空间站的合作方所处的平等地位,各自有权决定自己的招标通知。[2]这种合作虽然看起来很公平,合作方自己拥有自主权和决定权,但也有一定的隐患,合作方在自主决定时若沟通不及时可能会造成项目重复,为了优化稀缺资源的利用可能要削减某一方的科研项目,此时需要各方进行协商签订协议,去分享一些新的技术数据,同时签订各种备忘录浪费人力和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