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农业碳排放量及强度测算方法
目前学界对农业碳排放源头达成了共识,主要包括生产排放、稻田排放和畜禽排放三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投入活动产生的碳排放,包括化肥、农业、农膜以及翻耕、灌溉等农用物资使用以及生产活动;二是水稻种植中稻田所产生的甲烷;三是畜禽养殖[7]。
但仅测算“碳排放总量”存在着单方面性,忽略了资源消耗型排放实现的经济效益。一方面,资源消耗必然导致碳排放量增长;另一方面,资源消耗也是经济增长的必然条件。因此,必须把环境问题和经济问题综合考虑,采用“碳排放强度”指标就更科学、更客观,实现了两者的兼顾。农业碳排放强度是指单位农业生产值所产生的农业碳排放量,反映了农业碳排放量与该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