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交换理论下的智力障碍女性婚姻的实质
社会交换论认为,人与人交往会在获得回报的预期下,开始并维持与他人的交往关系,并倾向于在交往关系中扩大收益、缩小代价或扩大满意度、减少不满意度。如果付出与收益平衡,那么交往就得以维持,反之,则交往难以长期维持。布劳发展了社会交换论,认为社会关系是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交换关系,是人们的自愿互动关系。
在婚姻关系中,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人们在婚姻市场里择偶考虑的因素主要是收益和成本,要求收大于成本。如果对方的物质条件超过自己的期望值,就会成为其追求的对象。而交换的资本包括家庭背景、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程度以及个人的生理条件,诸如年龄、容貌、体格等。国外学者麦克林托甚至指出,情感也可以作为资源直接参与交换。历史上,女性以其生育能力、养育子女、照料家庭内务以及外貌的端庄来交换男性的保护以及在地位上和经济上的支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女性婚姻的基本交换条件也在改变,婚姻中的交换主要包括实用的、经济上的资源,如家庭背景、社会经济地位、受教育程度等,当女性取得跟男性相同的职业及平等的经济时,婚姻交换就变得更对称,男女双方更愿意寻找具有相同物质资源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