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资金基本情况
目前青岛市交通资金包括市本级预算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引航费资金。市本级预算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成品油基数资金、市财力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交通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包括:成品油增量资金、车购税补助资金。
(一)财政拨款
此类资金用于保障民航业发展资金、公交运营财政补贴、胶州湾大桥通行费财政补贴资金、国际班列财政补贴资金、公交乘务员配备资金等政策补贴类支出和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分配原则主要是根据已有支出政策标准和人员、单位基础信息予以安排。个别新增支出政策一事一议,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