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研究从政社互动、多元协商等视角以及协同治理理论、共同生产理论等理论层面为化解改造矛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目标提供方案,如刘江等[]在总结政府、社会组织与居民共同合作行为模式的基础上,阐明通过社区组织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操作推动居民自治作用良好发育的路径。容志、张云翔[2]等提到政府需要基于共同生产范式纳入居民参与,灵活选择管理策略,在共同学习与相互协作中推进社区微更新及自治。上述研究在动力机制、持续性因素等方面对引导居民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了研究,为构建多方主体的改造“共识”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它们忽略了共识产生的前提条件,即如何精准识别需求这一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