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藏区;社会治理;文献综述
一、引言
从行政区划上看,藏族集中居住区域包括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的阿坝藏羌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青海省的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以及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区。总计1个自治区、10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共147个县。面积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4,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0.62%(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藏区面积为250万平方公里,第五次人口普查总人口约为850万),是全国人口最稀薄的地理区域。因藏族这个区域集中、广泛分布,习惯上把上述地区称作藏区。
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藏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社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迁和转型。在这样的过程中,除了有着和其他地区一样普遍的发展问题外,它也有其自身的因社会发育程度、地理位置和环境、地缘政治、民族宗教、人口及素质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下所呈现出的一些独特性。只有把一般性和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构建一个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藏区治理体系,改进社会运行方式,提升社会运行效率,最终促进社会和谐运转。从2006年到2016年十年间的文献里我们可以看到,有些问题是慢慢新出现的,有些问题却是一直都存在的,到了现今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对于藏区社会运行问题的研究,一般性描述的较多,影响因素和规律探索的成果次之,而基于此提出治理的相对最少。通过对治理方面的文献查阅,我们发现有关于藏区社会运行问题治理层面上的,研究者们或宏观综述或具体就某一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解决方案。文献中最常见的几个视角分别是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治理机制、调动多重社会力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规范社会行为方式、发挥文化治理功能等,下面逐一展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