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暴露分级
暴露分级方法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和《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的标准进行分级,3032例病例中,I级暴露者10例(自愿要求处置)构成比0.32%;Ⅱ级暴露者431例,构成比14.22%;Ⅲ级暴露者2591例,构成比85.46%.因I级暴露者无需处置,故去除I级暴露者10例后对3022例Ⅱ级和Ⅲ级暴露者发病季节和暴露分级进行统计分析,
从上表可看出第三季度Ⅲ级暴露明显增高,与上篇分析的7-8月份暴露发病季节性升高相吻合,经统计学检验,X2=95.62 X2 >3.84,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认为第三季度狂犬病暴露率高于其他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