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调相关机构或部门建立风险偏好与战略目标确认机制,推动其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落实到具体业务中。
银行在确定的风险偏好与战略目标下经营风险。风险偏好的确定可能有赖于对宏观经济的分析,也可能来自各银行客户群体定位。当董事会与高管层确定好风险偏好与战略目标后,落地的业务与相关的管控措施便是统一的风险偏好的体现。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政策措施执行“走形”特别需要警惕。由于战略目标大纲性、原则性的特点,审计面对具体业务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时,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用业务及管理的事项执行精神与既定风险偏好战略目标比对。因此,内部审计需要协调相关机构或部门建立风险偏好与战略目标确认机制。
通过比对2020年四大行的年报发现,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提及风险偏好陈述书;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未提及风险偏好陈述书或类似文档。审计工作实践中缺乏相关系统性文档,且缺乏相关风险偏好与战略目标明确机制时,不利于及时发现政策落实偏离,也不利于审计保持客观性与独立性。通过推动建设风险偏好和战略目标确认机制,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将能贡献更多价值,同时也有利于帮助机构保持风险偏好与战略目标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