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要求政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要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指出在重点水流保护区要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制定...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同年12财政部联合原环保部、发改委和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