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育融入课程思政建设符合马克思主义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长达几千年的古今中外教育史上,不同人对美育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在任何一个美育工作者和研究者对美育的界定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没有经过美育的教育不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没有经过美育教育的人,也是不完整的人。因此,对于完整性、完美性人格的塑造,就成为了美育教学的最终目标[3]。将美育融入课程思政是落实党的教育和推动人的是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符合马克思主义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从教育目标角度来看,美育作为学校教育中德智体美劳五育之一,是学生在认识世界、了解世界和马克思主义的美育观始终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美”不是一种想象和虚幻,而是一种可体验的有温度、有品位的文明状态。在“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视域下,“美育”的建设属于“培根铸魂”的工作,它不仅仅包含美育课程的育人功能,还包括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和责任,为了完成这一任务,需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为其指导方向、保驾护航,更需要铸就马克思主义之魂。另一方面,从教育过程来看,马克思主义的美育观,是通过学习、发现、提升、创造美的过程来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