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各个地区发展速度的不一致也使城乡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由此引发了社会广大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从小城镇到大城市的流动。现阶段流动的劳动力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他们不愿回到流出地,而选择在流入地立足扎根。这些劳动力为了实现养老的责任或是出于让老人帮助照顾孩子的需求,将父母接到他们扎根的地方,学术届称这些老人为“老漂族”。根据本文的研究需求,并参考其他学者的观点,笔者从两个方面对“老漂族”进行概念界定,一是“老”;根据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凡是满六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因此本文中“老漂族”的年龄界定为六十周岁及以上。二是“漂”;即为给予子女代际支持或获得子女养老支持,老人跟随子女来到陌生城市,并且其并不具有流入地的户口,经常性地在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来回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