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者承担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不明确
作为人工智能产品,自动驾驶系统的自主性而引发的因果关系模糊与主体异位问题削弱了生产者对其行为引发结果的预见可能性,造成对以结果预见可能性为逻辑起点的过失犯罪归责构造的冲击,导致不得不重新审视过失犯论。
有学者指出,算法黑箱已经改变了事实因果关系的模型。[4]算法黑箱是指观察者可以看到这些复杂非线性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却无法看到内部工作。[6]因此算法黑箱存在难以判断运算逻辑与运算过程的特点。由于自动驾驶系统是根据研发人员输入的数据库,通过黑箱进行自主学习而生成决策,不透明性和自主性导致人类无法明晰自动驾驶系统决策的具体过程,也无法对自动驾驶车辆所做出的行为进行解释,导致造成危害结果后,归责主体难以明确。